張讚國觀點:公民記者的盲點與膨脹

2017-05-0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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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電視台《PeoPo公民新聞》4月28日擧辦2017年成立10周年公民新聞研討會,100多位公民記者出席。因為没有任何商業媒體記者到場採訪,不少公民記者覺得不受重視,台上或台下發言,顯得有些被冷落的委屈。10年不短,從現場怨嘆和後續反應看,公民記者的盲點是,他們分不清公民新聞為何物,又堅持與一般記者無異,多少自我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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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台灣或其它國家,公民記者與公民新聞的出現都有特定的時空背景。一方面,在相當程度上,公民新聞是對傳統媒體和商業化新聞不再符合公民社會要求的反應與挑戰。除了定期選擧,台灣人民當家做主的意識廣泛獲得尊重與發揮,讓公民不再受國家機器打壓,公民記者因而是一種自主與獨立的宣稱,透過自發的途徑與行動,從事社會觀察的隨機報導與評論。

另一方面,數位傳播和媒體匯流,尤其是網路平台與個人傳播工具的普及,賦予一般人在採訪報導上的便捷,甚至隨時與人民雙向對話(如直播),這是新媒體生態下的新聞勞力分工,大法官於2011年7月29日以689號釋字保障公民記者的採訪自由,進一步提供法理依據。不過,公民記者要與傳統新聞記者平起平坐,可能不切實際。採訪機會均等,並不表示後果一定均等,公民記者不必幻想或妄想與商業媒體記者在相同場域(如總統府或行政院)同進同出,即使不至於惡性競争,難免一丘之貉。

OhmyNews創立人吳連鎬,攝於2005年OhmyNews國際公民記者論壇。(維基百科)
OhmyNews創立人吳連鎬,攝於2005年OhmyNews國際公民記者論壇。(維基百科)

歴史上多的是前車之鑑,國際間,公民新聞最受矚目的,大概是2000年南韓創立的OhmyNews,它在巓峯期有7萬多名公民記者,比《PeoPo公民新聞》現有的9200多名公民記者多出幾倍。OhmyNews 壯大後,面臨獨立和財力雙重壓力,公正與客觀遂不斷遭受質疑,被迫在2010年停止運作。其中一個難以推諉的弊病是,公民記者混淆了公民角色與記者身份的分野,作法偏差,如照單全收、缺乏查證、侵犯隠私、變相廣告和危言聳聼等,這些都與商業媒體没什麽两様。

OhmyNews的興衰值得《PeoPo公民新聞》借鏡:公民記者欠缺的不是技術訓練,而是觀念的養成。一個基本界限是,公民記者跟《PeoPo公民新聞》與公視没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僱傭關係,研討會當天許多公民記者卻在照像機或攝影機上貼出醒目的《PeoPo公民新聞》的標記,甚至自印帶有《PeoPo公民新聞》符號的名片,有意或無意的暗示他們是《PeoPo公民新聞》的記者。這是嚴重的誤解與誤導,反映出一些公民記者相當看重的是「記者」名器,而非「公民」擔當。魚目混珠, 2016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洪素珠案,讓公民記者成了過街老鼠,便是劣幣驅逐良幣的典型,也難怪主流媒體與社會大衆要排斥公民記者。理由無它,公民新聞再如何卓越,都强不過最醜陋的一面,更何况良莠不齊的散兵游勇。

洪素珠(台灣民政府)
2016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洪素珠案,讓公民記者成了過街老鼠。(資料照,台灣民政府)

仔細觀察PeoPo公民新聞的内容,一個明顯的事實是,大部份内容頂多只是例行報導(report 或news),談不上是嚴緊的新聞(journalism);評論也無關公共事務或群體利益。很多公民記者忽略的是,公民與新聞不會毫無定義和規範。公民,不是私人;新聞,也非遊記。他們對社會的關懷和參與,也就往往侷限於私領域的零碎生活點滴,根本與在臉書或部落格中寫個人日記一様,不僅偏離公領域,又缺乏多元或另類觀點,操作手法跟商業新聞一窩蜂的現象難分上下。

公民記者固然業餘,公民與新聞的互動卻没有業餘和専業之分。如果公民記者忽略自由民主對公民與新聞的雙重社會要求,公民新聞勢將難以為繼。10年後,個别的公民記者大概不會消失,從《PeoPo公民新聞》10周年慶被主流媒體漠視的事實看,公民新聞似乎還成不了氣候,要發展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另類制度,在傳統新聞之外,提供台灣人民一個清新的替代選項,恐怕並不樂觀。十年樹木,所有的公民記者何妨反思:過去10年,公民新聞所為何事?

本文改寫自2017年 4月28日PeoPo公民新聞研討會「公民媒體的生態與消長」發言。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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