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在這裡也是重點,例如司法院在解釋理由書摘要中提到「聲請人祁家威向立法、行政、司法權責機關爭取同性婚姻權,已逾30年。立法院經歷10餘年,尚未能完全與同性婚姻相關法案之立法程序」。為了等待婚姻合法化,祁家威從青年等到白髮,長時間的苦難在他身上留下深深的刻痕,祁家威只是指標人物,有不少同志抱憾去世;對於人權受到傷害,立法院可以有一百個理由拖延立法,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卻必須如釋憲文所寫的,「及時作成有拘束力之司法判斷」。
立法權失靈,司法權幫忙解決問題
大法官會議此次擔綱婚姻平權要角,很多人始料未及,畢竟,選舉時曾表態挺同志的蔡英文當選總統,向來立場較進步的民進黨也成為國會多數,因此,挺同婚人士一開始當然是著眼於國會,由國會通過的最大意義在於,人權與民主多數可以合而為一,也避免法官治國的困境;最後未能如願,一方面當然是社會劇烈分歧,另一方面是連綠營也嚴重分裂,國會修法因此走入死巷。
諷刺的是,這次是大法官善於「體察民情,盱衡全局」,快狠準的做出違憲解釋,某種程度而言,這其實幫民進黨解了套,民進黨不必在年輕進步選票與保守傳統選票間左支右絀,面對這份「大禮」,蔡政府最好不要再抱著要討好所有支持者 的想法,刻意要妥協打折,因為這將違反748釋憲意旨,也形同又回到立法院之前的僵局。
值得慶幸的是,748釋憲文已交給同志一張即將兌現的支票,不論立法院刻意懈怠,或是無能處理,他們都會在兩年後得到婚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