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即使進二階,永侒開礦也難逃被否決

2020-06-1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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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侒宜蘭採礦案位在水源地及多重環境敏感區,宜蘭縣國土計畫已將此區列入國保一。但審查結果並未否決,400多位宜蘭縣民到場抗議。(攝影/朱淑娟)

永侒宜蘭採礦案位在水源地及多重環境敏感區,宜蘭縣國土計畫已將此區列入國保一。但審查結果並未否決,400多位宜蘭縣民到場抗議。(攝影/朱淑娟)

永侒公司申請在宜蘭縣員山鄉中華村開採瓷土礦,因位在多重環境敏感區,6月10日環評結論需要再做第二階段審查。但其實這個案子就算進二階也難逃被否決,原因是除了開發造成的環境影響已經很明確,主要關鍵是宜蘭縣政府今年3月已將採礦區列入「宜蘭縣國土計畫『國土保育第一類(以下稱國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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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一在國土計畫的土地使用原則是:「維護自然環境狀態,並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雖然宜蘭縣國土計畫還在內政部審查中,但原則上中央會尊重地方政府,也就是說,這個區位列入國保一已經很確定,再加上縣市國土計畫明年4月30日前就要公告實施,一定會比永侒案的二階環評時程還要快。

在這種情況下,讓一個與預期確定法令相違的開發案進二階環評,對業者及居民來說,都是一種無謂的折磨。而此案不應開發還有以下幾個理由:

一、多重環境敏感已明確,並無再調查必要

依環評法規定,當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時,可進入二階段環評。而所謂「之虞」指的是有疑慮、但目前的資料無法判斷,需要進一步調查以釐清真相。例如,結論之一就是要求永侒「強化開發基地上下游地下水與伏流水水文、水質、水量及水理等相關資料之調查、評估及分析」。

關於這一點其實已經不必強化調查,目前的資料已經足夠判斷。包括永侒自己做的環評書都提到「放流口20公里內有灌溉用水取水口」。不只是灌溉用水的汙染風險,也可能波及廣大宜蘭縣民的用水安全。

採礦區位於大安埤山深溝水源地上游的淺山地帶,宜蘭沒有水庫,這裏的地下水及地面水是包括深溝淨水廠在內的水源頭。宜蘭縣副縣長林建榮說:「一旦礦場開發,將影響10萬宜蘭縣民的用水安全,而且很多農地灌溉水路會被汙染。」

宜蘭市長江聰淵辦公室也提到:「宜蘭西北地區的水都源於此地,飲用水要用最高標準檢視,只要有疑慮就不應該開發礦場。」而水源汙染要靠蓋沉砂池等設施來減輕,也不能保證完全不會影響。更何況水源區本來應該劃設自來水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禁止開發,就因為行政不作為才會引發爭議。

其他環境敏感區位還包括:部分地區位於山崩地滑敏感區、水汙染管制區、基地坡度40%以上的範圍佔87%、位於生態豐富的山坡地保育區等等。

永侒宜蘭採礦案位在水源地及多重環境敏感區,宜蘭縣國土計畫已將此區列入國保一。但審查結果並未否決,400多位宜蘭縣民到場抗議。(攝影/朱淑娟)
永侒宜蘭採礦案位在水源地及多重環境敏感區,宜蘭縣國土計畫已將此區列入國保一。但審查結果並未否決,400多位宜蘭縣民到場抗議。(攝影/朱淑娟)

二、採礦區距離民宅、學校太近

採礦區距離內城小學化育分校只有1.6公里、距離內城主要聚落只有1.5公里,總懸浮微粒(TSP)年排放12公噸,每天來回96車次的卡車,將造成學童及居民嚴重的生活干擾。永侒提出用洗掃街來抵換這些懸浮微粒,但這是一種無效的抵換方式,在甲地汙染、去乙地洗掃街,並無法實質減輕學童及居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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