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在埃及遭逮捕的台籍電信詐欺嫌犯,服刑期滿後,日前搭機回國;第2批16名犯嫌,也在繳清罰款後,於20日自費購票返台,下機後,隨即被押解到台中地檢署歸案。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20日表示,埃及警方於民國103年7月,在亞歷山大省查獲電信詐欺機房,並逮捕96人嫌犯,包括台籍與中國大陸籍人士。埃及檢方以違反電信法起訴,台籍主嫌王男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其他嫌犯被處2年有期徒刑,併科1萬7500元美金(約新台幣50萬元)罰金。
警方表示,部分台嫌在今年1月服刑期滿後遭釋放,但因為罰金尚未繳清,被埃及政府限制出境。經刑事局循國際刑警組織管道,函請埃及警方依「國籍管轄原則」遣返嫌犯,嫌犯繳清罰款後出境。
刑事局表示,首批涉案嫌犯18人自費購買機票,於14日先行搭機回國;另外16名嫌犯也在20日循相同模式返台。
嫌犯下飛機後,立即由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等拘提到案,押解移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