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日月光半導體K七廠涉嫌排放廢水汙染後勁溪,遭高雄市環保局裁罰1億201萬元,打了近4年官司,最高行政法院於今年6月8日判日月光勝訴,環保局應返還罰款。日月光表示,將持續以K七事件為警惕,善盡社會責任,為環保工作做最大努力。
日月光表示,公司依循司法途徑對本裁罰案提出救濟,歷經一、二審法院 3年多來調查審理,今(21)日收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高雄市政府裁罰事實沒有根據,應撤銷原處分,也由於環保局的罰鍰被撤銷,基於節省訴訟經濟,環保局須將1億201萬元的罰鍰返還給日月光,上訴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上訴部分駁回,全案定讞。
日月光表示,本案並已告確定,對於法院依法詳查事證、釐清本案事實,深表感謝,日月光將持續以K7事件為警惕,善盡社會責任,為環保工作做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