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爆食安問題!衛福部食藥署接獲廠商內部檢舉,今(22)日公布屏東縣「吉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逾期原料「裹漿粉」生產出7批、約647公斤的「爆漿檸檬豬排」。目前已賣出約537公斤,流入新北、台中、彰化3家下游業者,已購買民眾可辦理退貨。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經過有關單位現場稽查後發現,裹漿粉的保存期限只有6個月,業者卻使用今年4月12日過期的裹漿粉,用於4月16日至6月6日生產的7批「爆漿檸檬豬排」。食藥署已於現場封存約5斤的過期裹漿粉及約110公斤的「爆漿檸檬豬排」,不過由於部分流入新北、台中、彰化3家下游業者,已令產品全面下架回收,民眾可辦理退貨。
劉芳銘指出,雖然在剛過期的情況下健康疑慮較小,但仍有可能改變食物風味。另外,業者販售過期食品可處新台幣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也已令該公司,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處理辦法將違規產品回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