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為何他會要我擔任他的社會處處長呢?大概在他接任省主席三個多月後的一個我與他單獨見面的場合,他突然告訴我為什麼要找我當社會處處長,因為他認為當社會處處長都有很好的發展前途,像邱創煥、許水德就是很好的例子。他還告訴我,他曾一度想找蔣孝武(蔣經國先生的次子)擔任社會處長,但考慮到經國先生不會答應就作罷。他說當社會處處長可以救助人民、幫助兒童老人,協助發展社區改善民眾生活,沒有甚麼太多的爭議(那時的社會處雖也主管勞工行政和就業輔導,但因勞工權利意識還不強、工運也未興起,所以勞資糾紛還不多),是做好事積功德的好工作,這也是他會想到蔣孝武的原因,他勉勵我好好地幹。我當然向他表達了謝意。
那麼我們本來並不相識,為何他會想到找我來擔任社會處長呢?我沒有問過他。不過,事後我聽說,那時國民黨的中央黨部祕書長蔣彥士先生和台灣省黨部宋時選主委曾向他推薦過我,這可能就是原因吧。
二、幾個難忘的工作指示
我在政府及國民黨中央黨部服務期間,登輝先生曾在工作上對我有些指示和提示,現在就提幾個比較難忘而又可以顯現李先生的施政想法、理念與作風的例子。
(一)我在擔任社會處長時期
登輝先生於省主席任內,對各廳處的業務相當授權,也很尊重,但也會有所指示。譬如,在社政工作方面,他曾先後要我推動三個重要工作:
一、研究和推動擴大民間團體對施政的參與。這是他秉承那時的行政院院長孫運璿先生有關強化民間對政府施政的參與之指示而做的要求。我為此於民國73年(1984)元月制定發布了一個「台灣省擴大民間團體參與施政建設實施方案」,提出具體辦法由各廳處積極統合民間團體組織的力量,擴大運用各種社會資源,以協助和加強省政建設。一時之間引起了各相關民間組織、機構和非政府組織與宗教團體的熱烈迴響和反應,紛紛在相關層面對省政建設工作積極參與。記得我們還舉辦了幾次規模不小的觀摩活動,李登輝省主席也都前來參觀並表揚有關績優單位和人員。
二、研定方案解決失業問題。民國七十一、七十二年間(1982-1983)台灣因經濟不景氣,失業率遽升,登輝先生要社會處研議因應對策。我即與同仁於民國72年(1983)元月提出了一個「台灣省政府因應當前經濟不景氣解決失業問題對策」方案,付諸實施。對當時的失業民眾發揮了相當不小的扶助功能。這是中華民國政府有史以來第一個由政府規劃提出的解決失業問題的對策方案。提出之後,當時有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公開讚許,並批評當時的中央主管機關對嚴重的失業問題麻木不仁,沒有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