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要求實質減量、不是帳面減量
另外,造成六輕環評爭議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六輕的減量都是虛減,不是實質減量。污染排放量的計算方式有很多種,「環評量」是一家企業在環評審查時給的污染排放限值,但一般工廠都不會用到最大生產量。
之後工廠到地方申請污染排放「許可量」時,地方環保局會核給企業一個最大的許可排放量,實際上企業也用不到這麼多。所以簡單的算法,環評量大於許可量,許可量大於實際排放量。
六輕提出擴廠時都強調「產能增加、污染減少」,只要改善設備,這的確可能辦到。但六輕所謂的減量是用「環評量」減,之後被質疑後改用許可量,但這都是假減量,因為擴廠後的實際排放量是增加的。
2017年1月17日環保署把4.6、4.8、4.9三個還沒通過的案子聯席審查,指出三案都涉及健康風險該評估未評估、或污染該實質減量但卻虛減,決議這三案不能再切割環差,應整合成一案並重做環評。林全應該看看現場,包括環評委員、記者都給環保署拍拍手,因為他們終於做對了。
而這一切都是環評審查時「污染量」定義不清造成的。目前環保署正在修環評施行細則第37條,允許企業改變製程,只要「污染總量未增加」就可以只做簡單的對照表。這個「污染總量」應明確定義是「實際排放的污染總量」,否則未來企業都走這個偏門,爭議將愈滾愈大。
而林全要改革環評,就要解決實質的爭議,否則非但無法解決問題,連帶民進黨承諾人民的空污減量、環境優先,也將一併落空。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