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英國陸軍中將貝登堡(Robert Baden-Powel)依據他特有的教育理念在白浪島(Brownsea Island)試辦第一次露營,翌年又出版《童子警探》(Scouting for Boys)一書,於是開啟了後來的國際性童軍運動(scouting)。這一運動的宗旨是透過年輕人自願參與的某些非關政治,而超越性別、出身、種族或信仰的教育活動,健全發展他們體、智、情、群及心靈的潛能,冀培養出敬事的公民,使能作為各種小、大乃至國際社群裡的良好成員。
貝登堡用scouting一詞的原意是要青少年成為一個機警、有創造力、富探險精神的人。最初這一運動的對象只是男性少年,後來更發展為包括自6歲至26歲的年輕人,大別為cub scouts、scouts與rover scouts幾個階段,各著重不同的教育內涵。
1912年嚴家麟牧師將此一教育理念首次引進中國,於武昌文華書院(Boone Memorial School,為美國新教聖公會創辦)成立第一個童子軍團。他寫:
「一個兒童能做童子軍,……他能得到許多良朋益友,他能享受各種有趣而生動的人生,他能得到他處所無的有用智能,他能享受美滿愉快的生活。受此教育的兒童,將來立身處世,在家成為克家的子女,在社會成為有用的人才,在國家成為忠良的國民,在全人類中成為圓滿無缺的完人。」
1934年,經張忠仁先生(1915年時在天津新學書院創辦童子軍團,1946年到臺灣接收省立臺南師範學校並擔任校長)提議,「中國童子軍總會」於南京正式成立,並於1937年成為世界童軍運動組織的一員,與各國童軍運動交流。到2009年,「中國童子軍」更名「中華民國童軍」迄今。
目前中華民國童軍所設定的童軍階段有五:稚齡童軍為5至8歲,幼童軍為8至12歲,童軍為11至15歲,行義童軍為14至18歲,羅浮童軍為17至26歲。
童軍教育藉野外與室內各種活動融入德、智、體、群、美、勞、心靈各育,強調生活體驗、野外活動、創造利用、服務人群與國際交往;重制度,重榮譽,重禮儀,重合作,重考驗;期使參與者能在做中學,玩中學,遊中學,學自立,學技能,學環保,允為最好的課外教育。筆者嘗將SCOUTS一詞詮釋為Sincerity——真誠、Comradeship——樂群、Optimism——奮進、Utilization——利用、Training——鍛鍊及Services——服務六項概念,大體包括了童軍教育的重要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