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校長學」除可能存在前述沽名釣譽、欺世盜名或有礙學術嚴謹本質之虞,更為嚴重的是,其乃明顯悖於當前時代環境與現實趨勢發展。
首先,以「權位」為名的「『校長』學」,似乎過於強調校長的個人角色與功能,而容易使人聯想到中國古代的「帝王學」,或是義大利十五世紀文藝復興時期Niccolo Machiavelli的「君主論」。事實上,以前述坊間《校長學》專書之一為例,即自陳「校長的主要職能在領導學校師生,……,校長必先成就自己,當上校長,再成就幹部與教師,經營一個優質學校」,此與「君主論」為最高領袖提供「統治、管理、領導的有效手段與使用方法」及「帝王學」著重如何使帝王「鞏固權力、管理國家、統治臣民,以達到長治久安、基業常青」之目的,似有異曲同工之妙。
其次,以與「校長」議題最具關連的領導理論發展歷程而言,除在非實證時期較常被提及的英雄論(英雄造時勢)與時代論(時勢造英雄)外,在二十世紀後的實證研究時期,亦已歷經特質論、行為論、情境(權變)論等三個階段,並自八○年代初迄今,出現了組織轉化、自我提升、道德、價值、文化、服務、賦權、專業等各種不同觀點的現代領導理論。換言之,過度強調「校長個人」角色的「校長學」名稱,不但容易與行為論、特質論甚或英雄論等陳舊領導思維產生不當連結,亦與影響學校效能的當前多元環境因素明顯不符。
再其次,內涵上與校務行政、校務管理或校務經營幾近相同的「校長學」,本即應以「校務此事」而非「校長此人」為依歸,且相對於行政、管理、經營等類似於傳統「統治」(government)概念之用語,或許可以採取較為符合時代趨勢的「治理」(governance)一詞。進一步而言,治理因強調上下互動的過程,故主要透過協調而非控制的管理方式,並以夥伴關係、共同目標、公共利益、市場原則建立合作網絡,進而形成多元交互的權力向度。故若能以「校務治理」取代「校長學」一詞,不但可以袪除本文前述疑慮與盲點,亦更能完整呼應各級各類學校當前內外環境的實際狀況與需求。
最後,學校中除了校長以外,至少包括教師、學生、家長等群體,也對學校具有實質甚至更為直接的影響;若均比照辦理,是否也要創設個「教師學」、「學生學」還是「家長學」什麼的。此外,學校校長雖具有其職業或權位上的特殊性,但在專業取向的現代社會中,校長以外的其他職業與權位,亦各自有其獨特性。若因校長係屬一校之長,即有標舉「校長學」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則管理學界與行政學界,即理應發展出董事長學、總經理學、廠長學或是部長學、局長學、處長學等學科;軍事校院及警察大學,亦應開設司令學、連長學、(派出所)所長學等相應課程。當然,真會如此做的,大概也只有教育(學)界了吧!
*作者為通識再現主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