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幾天看了很多關於刪減文言文的新聞,支持者與反對者吵得不可開交。有趣的是,在問「要不要刪減文言文」之前,幾乎沒有人問過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高中國文教育最終的目的是甚麼?」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當國文教育的目的都還沒定論,又怎麼能知道現行的課程內容(不論文言白話)是否合適?筆者認為,應該先對於國文教育的目的有定案,再來檢視目前的文言文能否達到這個目的。
筆者認為高中國文教育的目的有二:
(1) 培 養 學 生 使 用 文 字 進 行 分 析 寫 作 和 批 判 性 思 考 的 能 力
(2) 培養學生進行分析閱讀的能力
聽、說、讀、寫本來就是學習一個語言的基本功夫。遺憾的是,就筆者高中時期接受到的國文教育,台灣的國文教育在「讀、寫」這兩塊可以說是揠苗助長,在莘莘學子尚未具備基本讀寫能力前,就急著要求學生們寫出優美的文句。文句優美並不是問題,但連文句通暢都達不到就要求詞藻要華麗,顯然是個大問題。筆者有這樣的體悟,要從大學首次投稿期刊論文開始說起。
上了大學後因為投稿國外期刊,首次有了學術寫作的機會;而隨後在準備留學考的過程中接觸到了分析寫作(Analytical Writing)。在準備學術寫錯、分析寫作的過程中,筆者發現一個悲哀的事實:「對台灣學生而言,首次進行有邏輯、有系統的分析寫作,使用的語言多半是英文」
怎麼會這樣?我們從國中到高中不是寫了六年作文嗎?難道寫作的能力並沒有在一篇又一篇的基測、學測作文中得到長進嗎?殘忍的事實是,從國中到高中,我們花了六年的時間在抒情文上,試著把文章寫「漂亮」(抒情文),卻從來沒有學過要如何把文章寫「連貫」(論說文)。並不是說抒情文不好,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論說文的重要性遠比抒情文大。舉凡社論、報告、論文,多半為論說文。論說文是「線性」的,意即從一個立論點到一個結論,中間的敘述必須是連貫而清晰的。抒情文則是「非線性」的,意即作者可依照自己的意志,從一個論述直接切換至截然不同的論述上。兩者間並無孰優孰劣之分,但是一代又一代的學生在還沒學會線性的文章之前,就急著寫出優美的非線性文章,儼然是捨本逐末。
抒情文的最終目的,是要帶讀者達到一個「意境」,是開放、讓人有想像空間的。而論說文的目的,則是帶讀者達到一個「結論」,讓人可以細細檢驗立論的基礎是否正確、中間的推導是否合理、文末的結論是否令人信服。從一個務實的觀點來說,今天遭遇到了一個困難,要討論解法,帶人來到一個「意境」顯然是沒有幫助的;引領讀者來到一個「結論」才是真正重要的目的。這也是一個實在的社會問題,當主張不同觀點的兩邊要達到共識或是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結論,讓對方了解自己的「假設前提」、「推演過程」是必須的。一旦兩者都清楚地寫下,雙方的訴求、差異就一目了然。了解對方的訴求,正是談判桌上達成雙贏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