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紙上公司問題嚴重,與國內金融機構往來之上百萬家國內企業當中,竟然有高達25%企業查不到「最終受益人」,為了端正企業文化,行政院長林全在卸任前正式將《公司法》修法拍板定案,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目前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異動,並沒有在《公司法》規定的法定申報事項,讓非公開發行公司容易淪為洗錢犯罪的工具,新法修正通過後,未來國內16萬家「非公開發行公司」,依法必須向經濟部商業司申報股東名簿。
法人股東多是非公開發行公司 不必申報股權易成洗錢防制死角
蔡碧仲表示,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為了強化洗錢防制工作,要求金融機構落實對往來客戶的身份查核,先前金管會方面已承諾,金融機構往來企業客戶,其上層股東名單中持股超過25%之自然人部分,應該主動向金融機構揭露,但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法人股東很多都是非公開發行公司,這些非公發公司的股權異動,因為不在《公司法》強制申報範圍,因此成為洗錢防制死角。
為了強化非公開發行公司監理,法務部與經濟部去年開始醞釀推動《公司法》,然而目前修法一波三折,先前「民間公司法全盤翻修小組」代表,積極向政府主張,應該廢止目前實施多年的會計師查核簽證辦法、建立公司祕書制度、建制新的電子E化平台,並且引進香港、新加坡的「公司秘書制度」,由公司秘書全權負責處理登記事宜。
企業界對於E化平台的實施,目前存在不同聲音
不過,這項改革建議在國內引發中小企業反彈,由於台灣中小企業家數高達130萬家,包括全國商業總會在內,對於《公司法》修法,準備引進電子E化平台,強化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結構的申報義務,都有很大的疑慮,部分法界人士也認為,廢止會計師的「驗資」制度,改由企業透過E化平台申報,有心造假的企業,未來還是可以申報假資料。
據了解,由於企業界對於E化平台的實施,目前存在不同聲音,當初經濟部會同法務部,修改《公司法》目的,無非是因為台灣有太多紙上公司,公司股東結構不明,紙上公司盛行的文化,恐將對明年底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評鑑,產生不利影響,行政院方面擔心,《公司法》修法若因E化平台爭議而延宕,恐將延後境內紙上公司股東結構的強制申報,因此決議現階段不透過法令,強制推廣E化平台申報。
蔡碧仲表示,國內目前有16萬家非公開發行公司,政府雖然可以透過財政部國稅局對特定個人財產,進行總歸戶清查,但上述資料係根據企業與個人年度申報資料歸戶整理,和股權異動時間,還是存在時間差,政府對於境內數以萬計的紙上公司股權異動,若無法即時掌握,未來在洗錢防制評鑑上,恐將成為重大瑕疵。
台灣多起金融弊案,都與境內外紙上公司有關
據了解,近年來台灣發生多起金融弊案,都與境內外紙上公司有關,2012年的台北雙子星弊案,得標境外廠商將借調的3000萬元佯充公司資本額,在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3000萬元悉數返給金主。永豐金先前對於上海Star City的境外紙上公司所承作的放款,先前也是因為永豐金董事會,無法從該境外公司董事結構,判定該公司與永豐金大股東何壽川為利害關係人。
蔡碧仲表示,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名簿,採強制申報的相關修法,林全日前已拍本同意,經濟部下週會把《公司法》修法版本,送行政院審查。
據了解,由於不少中小企業對於E化平台的線上申報制度,有很多疑慮,16萬家中小企業的股東名簿申報,未來一旦上路也是重大工程,因此《公司法》修法不會強制企業必須設置「公司秘書制度」與E化平台,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異動,也可採紙本方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