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當選人拜登日前表示,暫時不會簽新的貿易協定,蔡英文總統表示,將持續爭取多邊或雙邊貿易協定;經濟部長王美花則說,要將心比心,體諒拜登想先解決國內問題。筆者以為,誰疼惜臺灣?試申述之。
筆者小時,父親帶著筆者去中影試片,《蘋果的滋味》,乃文豪黃春明老師大作萬仁導演執導。故事大意:江阿發(卓勝利先生飾演)上班路途上,不幸被美國駐台軍官格雷上校所駕駛的汽車撞倒,撞斷雙腿,住進天母的美國醫院療養。然而,阿發家庭,非但未陷入困境,格雷上校賠償新台幣五萬元現金,又願帶阿發的啞女兒赴美留學。阿發老婆(江霞女士飾演)孩子及朋友,見到他機運,反羨慕不已。最後坐著輪椅的阿發,一家人拍攝全家福,電影在此,戛然而止。
黃春明老師的小說與萬仁導演影片,究竟是喜或悲?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舉出:「……迨吳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時弊,機鋒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諧,婉而多諷:於是說部中乃始有足稱諷刺之書。…… 」等語。其中「戚而能諧,婉而多諷」最能形容「蘋果的滋味」,撞車為悲劇,但阿發家族困窘,迎刃而解,能不是喜劇?但之後,阿發終身殘廢,輪椅代步,又讓人高興不起來;裡頭臺灣政府官員回應電話,對美方的阿諛,對百姓輕視,能說不是諷刺?范進中舉是「喜劇帶來悲劇」,因上榜而發瘋;蘋果的滋味則是「悲劇帶來喜劇」,因車禍而脫貧;若說吳敬梓的《范進中舉》是科考「照妖鏡」,則《蘋果的滋味》則為庶民觀點,美台「警世鐘」!
若將蘋果的滋味與萊豬進口,兩相比較:前者的損害來源是「意外」,而強推萊豬進口,則為「有意」為之,此其一;前者雖造成阿發身體重殘,然美軍軍官竭盡全力,乃「慷慨補償」,後者則係用有健康疑慮的萊豬,係「損人利己」,此其二;更重要者,前者除補償阿發損失外,更雞犬升天,讓全家的生活,得以改善,提供美國人所認為最珍貴的「蘋果」,表達誠摯歉意,然後者,則是要給人吃萊豬,而「萊劑」臺灣豬都不用,是「人不如豬」,此其三;凡此三者,臺人的處境,不是遠不如江阿發?
或謂:這樣是不懂國際慣例與現勢。當年鴉片戰爭時,欽差大臣林則徐致函英人:「照得天道無私,不容害人以利己,人情不異,孰不惡死而好生?」擲地有聲。試想:即使不懂國際公法,前清昧於世界情事,然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甚至耶穌更進一步說:「己所欲,施於人 」無論儒家耶教,皆有上開普世價值。試想:若臺灣方面出口萊豬、爐渣米給美國人民,該友邦會欣然接受?這才是真「將心比心」,不是嗎?
或謂:開放萊豬是日後各項邊協議的「前提」,國際情勢,較難解釋,但用一般經驗法則,以買賣房子與定金比喻:各位想看看,民法規定收定金,推定契約成立,若受定金人毀約,還必須要加倍返還。但涉及不動產交易,若僅有定金交付,率爾成立契約則太草率,實務判決則認為還要買賣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稅負負擔、交屋期限,契約才可成立。若各位朋友明白上開道理,我方強度關山,開放萊豬,恐為不智之舉:開放萊豬能換得什麼?拜登總統已經說:「短期不簽貿易協議」,房子人家都拒賣了,付啥定金?此其一;且我方開放萊豬,若美方違反默契,我方哪有立場與膽量,要求美方履約或補償?此其二;更重要者,當年太陽花事變,大家舉的旗號是「反黑箱」,今萊豬開放,未有充分討論,民意支持,怎可踐踏民主,恣意妄為?此其三。凡此三者,皆屬本件政府萊豬失能之處,豈對得起全民付託?
最末,《蘋果的滋味》尾聲寫著:「他們一邊吃三明治,一邊喝汽水,還有說有笑,江阿發他們一家,一向就沒有像此刻這般地融洽過。」聽說一粒值四斤米。蘋果滋味如何?見仁見智,然萊豬喪權辱國的酸楚,肯定苦澀。請官員對人民,將心比心!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