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謂:這樣美方會生氣,會使外交關係破裂?《最高法院刑事判例43年台上字第487號》:「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487號判例:「刑法第228條犯罪之成立,須以因業務關係服從自己監督之人,利用權勢而姦淫之為要件。被告甲男,雖 ... 規則上支配與考核勤惰之權,自不同於學校學生,廠店藝徒,有支配服從之關係,雖乙女慕於甲男之舞技,對其要求曲意順從,於日記上有『怕他生氣』之記載,仍屬於情感之範圍,不足以說明甲男有利用權勢加以威脅之事實」著有明文。男女交往應琴瑟和鳴,比擬外交關係,亦應互惠平等。若一方權勢威逼,縱使不是用強暴脅迫,亦屬刑事犯罪,發生於國家間,則為喪權辱國,以強凌弱!承前,立委高嘉瑜質詢,得知我方「主動要求開放萊豬」,不也是種怕「美方生氣」的「自作多情」?人家沒用強,卻主動投懷送抱?既為情感範圍,美方向為我益友,不買萊豬,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補償,與臺灣民意對著幹,才真傷害,誠摯的臺美情誼。
福澤諭吉故事結尾:當年福君提及,滿清政府,他認為腐敗無比,中國人必須必須推翻!但有人問到:「即使中國革命,會有明治維新榮景嗎?」他說:「中國人要思考,是要國家的政府,還是政府的國家?」政權與社稷,孰輕孰重?不言自明!今民進黨政府要人民吃萊豬,不容分說,指鹿為馬,試問:究竟是「中華民國的民進黨」抑或「民進黨的中華民國」,若無人民健康,談啥國家利益?如今「不見飛虎,只見萊豬」,友誼蒙塵,百姓哀歌!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