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羅冠聰獲准保釋 上訴許可11月7日開庭

2017-10-2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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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雙學三子」黃之鋒(右)、羅冠聰(左)及周永康3年前發起衝擊「公民廣場」,開啟雨傘運動。2017年8月17日,3人遭判刑入獄,黃之鋒半年、羅冠聰8個月、周永康7個月。(AP)

香港「雙學三子」黃之鋒(右)、羅冠聰(左)及周永康3年前發起衝擊「公民廣場」,開啟雨傘運動。2017年8月17日,3人遭判刑入獄,黃之鋒半年、羅冠聰8個月、周永康7個月。(AP)

香港「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於2014年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行動,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立,3人原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今年8月上訴庭改判3人監禁6至8個月。黃之鋒及羅冠聰服刑逾兩個月後,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律政司表示不反對,終院首席法官准許兩人保釋,並表示本案有重大公眾利益性質須盡早聆訊,有關上訴許可的聆訊最快將於11月7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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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報導,黃之鋒及羅冠聰二人均以5萬港元現金及5萬港元人事作保釋,黃的人事擔保為父親,羅的人事擔保則為母親。二人每周需前往警署報到一次,也須登記住址並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據報導,羅冠聰和黃之鋒精神很好,與前來聽審的親友微笑打招呼,2人在被告欄內聽審時,身旁被4名懲教人員包圍。旁聽市民一度在庭內高呼:「之鋒、羅冠聰,頂住啊!」。

羅冠聰的女友袁嘉蔚在庭外受訪表示,過去兩個月來收到市民很多支持,都希望市民繼續支持他們這些抗爭者。香港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則指,黃之鋒等人在獄中記記錄了生活觀察,指出犯人受到不人道對待,未來會集結16名抗爭者的服刑觀察,呈交報告給懲教署署長。

原審時,黃之鋒、周永康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黃之鋒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被判入獄3周,緩刑一年。而羅冠聰則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上訴庭於今年8月17日改判黃、周及羅分別入獄6、7、8個月。

港媒報導,黃之鋒日前於東頭懲教所服刑,羅冠聰於塘福懲教所服刑,被囚7個月的周永康現在仍在壁屋監獄服刑,司法機構網站目前沒有任何關於周永康保釋申請的審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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