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台灣社會福利方案委託民間機構的歷史,應該是從1980年以後。因為1980年後政治氛圍改變,各類型的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紛紛成立,也紛紛提出倡議及立法,使民間福利組織可以參與政府福利事務。在國際社會福利潮流走向,福利混合經濟之下,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因政府缺少人力和經驗,很多兒少、身心障礙、婦女、家暴、包括長期照護等等…,幾乎都直接服務委外的工作。甚至發展至今,在社福界出現為了承接方案的小型基金會或協會。但也隱約看到在政府的推波助瀾下,出現類「壟斷」現象。直白講台灣的社會福利方案,幾乎都在「第三方部門」的非營利組織。
做為一個資深社福人,看台灣的委外方案工作,從中央到地方,總是蒙著一層讓人看不透的紗。講直白有些大機構可以從0歲服務到生命盡頭,而不同屬性的委外方案,其實在缺乏競爭下,已經各立山頭。常見到的是除非原有承接機構不再承接相關方案,否則新的社福單位很難進入,但是卻不見政府有處理如此類「壟斷」的作為。不作為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需要委外就是政府要節省成本,因此除非爆出大問題,否則政府最害怕的是沒人承接、換人承接。所以衛福部請拿出魄力。
也大膽地建請民進黨的不分區某立委,當初蔡英文主席提名你,是希望長照法的推動,但是現在似乎變成走味的咖啡,今天卻是你在主導如何去省這些社工、生輔員的薪水,而不是替這些基層工作者爭福利,如果立法者的思維如此,如何去推展蔡政府的長照,因為目前比起預算更缺人力。我真不知一個看不清問題的衛福部、和社福專業的不分區立委,都不願正視真正的問題,那面對少子化、人口老化、長照等問題,應該都停留在作文比賽,講了洋洋灑灑的政策,缺乏實際戰略。
*作者為為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