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以後,這場會面變得有些羅生門。
慶富的陳偉志副董事長對外臭屁,說他進了總統府見了高層,沒兩天,國防部立馬撥交了24億台幣到慶富的銀行戶頭。乖乖,比較起來,當年外交部匯給金紀玖吳思材聯名帳戶的3000萬美金,簡直是小兒科了!
對於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的人所說的話,咱們必須懷疑:陳某父子進到總統府見的高層,真的就是黃志芳?而不是黃志芳的高層?高高層?總統府先是大怒,後來一查,樂了!原來慶富造船陳氏父子二人從前朝到當朝,進出總統府有如馬英九的家常便飯(沒有貶低馬英九的意思,而是因為蔡英文不吃家常便飯),多著哪!馬朝五次,蔡朝一次,共計六次。蔡朝的這一次,目前查出來,登記有案的,就是和黃志芳主任見面的那一次。
白紙黑字,黃志芳倒是爽快地承認了。有媒體報導說,黃接見陳氏父子是因為陳某人好像是東南亞某國的代表。蓋東南亞以及南太平洋許多小國家,往往會無薪也無償禮聘台灣商人擔任該國的過XX代表,台灣商人也因此種身分可以驕親友同儕,必要時亦可招搖撞騙,且是敲開立法院和外交部、經濟部大門的最佳利器,因而不少台灣商人對此種身分趨之若鶩。黃志芳幹過外交部長,對於此類代表身分應不陌生,對此類代表的「水平」理應知之甚詳,會見此種代表跟他們談新南向,不知道該說是「問道於盲」,還是該說「與虎謀皮」?
陳慶男在接受高雄地檢署傳喚時,被記者問到與黃志芳的會面,陳慶男說得很明白---「就是去談響應新南向投資的事宜」,妙的是,先是有媒體報導,黃志芳說,那場會面是閒聊,無關他主管的業務,所以辦公室的同仁沒有紀錄。後來,黃接受電台訪問又說,他與政風處聯繫,請同仁調出當時的會議紀錄,說的全是印尼造船案與摩洛泰島開發案,陳男確有抱怨銀行付款一事,但抱怨數朋友閒聊性質,與新南向業務無關,因此,那部分未被記錄。黃並保證,他絕對沒有將這些抱怨轉達給總統或軍方。
陳慶男和黃志芳的說詞有無虛假,有待查察。不過,90年代,在下我便曾經率領台灣媒體朋友前往印尼雅加達及萬隆,搭乘並參觀他們國營的飛機製造工廠。經驗法則告訴我們,印尼早就會製造飛機了,黃陳二人隔著萬里之外談印尼造船案,不知是黃志芳「君子可以欺之以方」?還是陳慶男忽悠黃志芳?邏輯上來說,我們不免有幾點揣測:
最不具敵意的揣測:勞工想圖個一例一休都不可得,這些傢伙坐領乾薪,竟然還可以在上班時間找人來辦公室閒聊扯淡?
稍具敵意的揣測:堂堂總統府裡會見,關鍵談話竟然沒有會議紀錄?是不方便紀錄?還是像Mission Impossible一樣,雙方談完後20秒內自動銷毀?從犯罪偵查角度看,沒有紀錄,或是找不到紀錄的的會議,叫密會,肯定、鐵定有問題!這麼重要的「抱怨」,站在輔導廠商南向的立場,竟然不轉達上級領導?這也未免太不盡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