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一號戰火燒不停!基金律師說沒收到開會通知,晶華管護痛批兆豐「滿口謊言」

2021-04-1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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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一號原任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總經理林超驊痛批兆豐銀行「滿口謊言、混淆視聽」。(資料照,柯承惠攝)

新光一號原任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總經理林超驊痛批兆豐銀行「滿口謊言、混淆視聽」。(資料照,柯承惠攝)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新光一號」戰火燒不停,針對兆豐銀行公告基金法律顧問邱淑卿未被告知出席受益人會議,也未收到開會通知,並無所謂拒絕出席,因此沒有終止法律顧問契約的必要,新光一號原任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總經理林超驊今(13)日痛批「滿口謊言、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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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五,兆豐公告環宇法律事務所邱淑卿律師去函,說明她「股務代理機構未事先告知本律師有關本次受益人會議召開之時程,亦未曾詢問當日是否可出席,即逕行排定會議日期」,而且她一直到受益人大會召開前都未收到開會通知,再加上她有向信託監察人請假,所以並沒有「無任何理由地拒絕出席本次受益人會議」,因此雙方的律師委任契約依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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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超驊則指出,邱淑卿是基金的律師,當信託監察人決定召集受益人會議後,即委由邱淑卿律師備置受益人會議的相關會議文件,相關往來郵件也都有副本送兆豐銀行知會兆豐,因此邱淑卿律師對於開會之時間及地點均已知悉,何來未事前告知一事?

此外,林超驊親自詢問邱淑卿是否會出席受益人大會,她卻表示,因為有邀請媒體旁聽受益人大會,所以不願意參加。

林超驊指出,由於基金開受益人大會一定需要律師在場協助,既然邱淑卿不願出席,他也尊重,因此與其協商並建議其在受益人大會前辭職,讓基金受益人另外委任願意出席受益人大會並維護受益人權益的律師,邱淑卿也明確回覆願意辭職。

之後,林超驊也正式告知兆豐銀行邱律師的決定,並且詢問兆豐是否有收到邱淑卿的辭呈時,兆豐表示「有收到邱淑卿的辭呈」,只是兆豐「予以慰留」,林超驊當下即向兆豐建議不要慰留,不然受益人大會中可能提案解任。

林超驊認為,邱淑卿和兆豐非常清楚,如果邱不願意出席受益人會議,則受益人會提臨時動議更換律師,所以受益人並非無故解任邱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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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邱淑卿辯駁指稱,法律並未明訂律師非出席不可。林超驊說,法律確實沒有規定,但這種辯詞如同笑話,是對本身職業與工作的不尊重,因為邱淑卿既然身為基金的律師,受益人大會當然應該出席,既是工作更是對受益人負責任的表現;依照業界慣例,萬一當天負責律師真有要事不能出席,也會派其他律師出席協助。

林超驊強調,他從來沒有收到邱淑卿以任何形式告知「當日有要事無法出席受益人大會」,更訝異邱淑卿明明知道開會的細節,也被他詢問過是否參加,卻以沒有收到「寄發的開會通知」為理由強辯,從來沒有一次受益人會議,基金必須寄發正式的開會通知給基金自己的律師,因為「出席受益人會議」是被委任的律師應該要做的工作,怎麼會期待基金要寄發正式的邀請函呢?

林超驊批評,對於經過受益人大會多數決通過的決議,擔任受託機構的兆豐以及該為受益人權益著想的律師,竟然都以謊言及錯誤解讀法律來拒絕執行,信託監察人已經發函要求兆豐「應本於受託機構之職責,忠實履行受益人之多數決定,茲請立即終止本基金與邱淑卿律師之委任關係」。此外,兆豐身為受託機構,竟然罔顧善良管理人義務責任,無故不出席受益人大會,對於兆豐的失職在先、耍賴拒絕執行大會決議在後,信託監察人也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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