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獵雷艦案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王定宇21日召開記者會踢爆,當初慶富未在期限內取得美方發給獵雷艦造船之輸出許可,照理可終止契約,然「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卻提出建議,讓慶富每日只需繳交罰款5822元,即可繼續聯貸,海軍也簽名同意;因此,他也公開點名,該事務所負責人是藍委吳志揚,應出面說明。
「慶富未在期限內取得輸出許可 軍方理應終止契約」
依合約內容,慶富需在2015年11月3日前繳交輸出許可,否則就是違約,可終止契約、沒收保證金以及請求賠償,但王定宇指出,海軍竟聽從眾勤德久的建議,以按日罰以單艦價格55.82億元的百萬分之一、5822元即可讓慶富繼續聯貸。
王定宇: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僅用2小時簽完公文替慶富解套
王定宇形容,當時的海軍副司令黃曙光,時任海軍司令、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僅用2小時時間簽完公文,替慶富解套,讓根本拿不出輸出許可的慶富,僅需每日繳交5822元「就活起來了」。
根據立委調查,協助海軍降低違約罰金的就是「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此事務所在2009年1月與志揚國際法律事務所、和理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合併,「負責人就是吳志揚」。
此外,王定宇表示,依據2013年12月29日的資料顯示,慶富一開始要申請聯貸的金額為262.75億元,在行政院前秘書長簡太郎召開聯貸協調會之前,僅有中國輸出銀行、台灣企銀與農業金庫,三家銀行願意參貸一共78.25億元的聯貸額度。
王定宇也進一步出示財政部參與12月29日的會議紀錄,當天除了「喬貸」外,簡太郎還讓慶富應該在期限內未取得美國政府發給獵雷艦造船之輸出許可與貸款「脫鉤」,讓慶富可以聯貸、取得輸出許可同時進行,質疑是「刻意壓低財務科學專業評估」,讓後來9家公股銀行多吐出126.75億元,結果就是令國家蒙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