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判5年 蘇嘉全籲:中國有義務遵守國際人權公約,讓他儘速返台

2017-11-2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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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中國作為聯合國會員國,有義務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展現大國氣度與自信,應讓李明哲儘速返台。(資料照,顏麟宇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中國作為聯合國會員國,有義務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展現大國氣度與自信,應讓李明哲儘速返台。(資料照,顏麟宇攝)

前民進黨黨工、人權工作者李明哲28日在中國一審判決,遭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對此,立法院長蘇嘉全今(28)在臉書表示,民主與人權是台灣人民的價值信仰,不應該受到任何侵害,對於李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之判決,「我們無法認同更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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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表示,民主與人權是台灣人民的價值信仰,對於民主與人權的倡導與實踐,也是台灣人民的生活常態,不應該受到任何侵害。李明哲案從受關押到今日的審判,整個過程完全不符合對基本人權的保障,也因此李明哲案不僅獲得我國政府的協助,更獲得國內外眾多人權組織的聲援,成為廣受國際注目的人權事件。

蘇嘉全強調,人權保障是普世價值,呼籲中國作為聯合國會員國,有義務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展現大國氣度與自信,應讓李明哲儘速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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