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當美國家庭在準備他們的感恩節大餐時,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中國人權律師江天勇入獄兩年,罪名為企圖「 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採用的方式是在網路上發表文章、與外國新聞媒體談話以及通過社群媒體公佈當事人案情等等。幾天之內,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由於在網路上討論與民主相關的議題,也在湖南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成為第一個因為倡導人權而在中國被判刑的台灣人。
乍看之下,案件判決的時間點似乎是某種巧合。但是,中國政府長久以來一直選擇主要民主國家忙於重要節日的時機,對言論自由維權人士進行判決或是乘機加強言論審查。今年或許也不例外。
中國選擇西方大節審判維權人士 轉移注意力
兩年前,另外一位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在感恩節後第一天的「黑色星期五」當天,被判處入獄6年,這一天是美國最重大的購物節之一。2013年,部分新聞記者針對日益嚴厲的言論審查舉行罷工,而郭飛雄則因為舉行抗議支援記者而受到懲處。他被拘禁兩年多,並且成為國際社會重點關注的對象,而這也更加讓外界懷疑,中國對他的判決是刻意選在美國的節日期間。
類似的案件也發生在耶誕節和新年前後。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因為他在網路上發表文章和宣導民主的《08憲章》而在2009年耶誕節被判處11年刑期。曾經中國藝術家艾未未和其他中國異議人士辯護的中國律師浦志強,則是在2015年12月22日被判處緩刑3年。
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因涉及出版中國領導人八卦書籍而遭到拘禁。2015年12月30日,他從香港神秘失蹤,再次出現時已經在中國身陷囹圄。他顯然是遭到中國安全部門的綁架並被偷運回中國內地。這起前所未有的案件讓整個香港社會不寒而慄。
中國當局在節慶期間對外媒言論審查
中國當局長久以來一直選擇節慶假日,針對外國新聞機構或科技公司的言論審查行動,這些機構或公司這段時間的反應會相對較慢或不那麼堅決,因為行政人員都忙於與家人團聚。
例如,蘋果公司於2016年12月23日,因為迫於北京方面的壓力,從中國的蘋果線上商店撤下了《紐約時報》的手機應用軟體。《紐約時報》在2017年1月4日之前都沒有對此做出反應,可能是認為在新年之後做出反應,能夠得到媒體和政府更多的關注。2014年12月28日,Google公司的Gmail電子郵件服務在中國遭到封殺——尤其是手機郵件應用程式。Gmail服務雖然之前已經連續數月遭受阻擾,但是追蹤Google流量的工具顯示那一天出現了急遽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