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勞工紓困貸款,是紓困還是福利?

2021-06-22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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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者再次超過名額而暫緩申請 但這筆錢是否花在刀口上頗有疑問。(圖/取自Pexels)

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者再次超過名額而暫緩申請 但這筆錢是否花在刀口上頗有疑問。(圖/取自Pexels)

上陣才4天的勞工紓困貸款,上周六緊急喊「暫緩申請」,原因是申請者遠遠超過預定名額,顯然政府未記取去年的經驗與教訓,至今仍搞不清也搞不定所謂的「勞工紓困貸款」,到底是紓困還是「福利」,撐爆名額並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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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疫情再起,5月底通過紓困條例修正案,大幅提高紓困預算額度,一般稱這次的紓困計劃為「紓困4.0」,計劃中有一項勞工紓困貸款,條件算是優厚,除了利率只有1.845%外,第一年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前6個月無需繳款,第7個月起攤還本金,第2年攤還本金及利息,期限最長3年,每個勞工最高可貸款10萬元,至於貸款限制,也算是非常「寬厚」:年滿20歲、108年個人各類所得在50萬元以下的勞工。

結果這個原定50萬個名額的貸款開放申請後4天,就已有110萬9,552人提出申請,銀行核貸34萬756件;在網上傳出勞動部隨時可能喊停之後,勞動部還馬上出面否認,說「不了解為何會有這種錯誤消息,認為只是誤傳、謠言」,但否認後沒多久正式宣布「暫緩申請收件」,理由是申請件數已超過原預定50萬個貸款名額,因此要待完成核貸作業後,再視情況滾動檢討,必要時會再跟行政院爭取預算。

勞工紓困貸款反應熱烈,明顯是需求者眾多,但以政策目標而言,這項政策是否算成功,還有待斟酌,因為政策目標是由政府補貼利率、以優厚的條件、快速的審核,貸款給因疫情而收入受影響的勞工,因此在申請辦法中有講到「受疫情影響之本國籍,年滿20歲勞工…..」。不過,在整個申請過程中,完全沒有對所謂「受疫情影響」有任何審核與判定標準,從這個觀點來看,這項貸款其實已經與紓困這檔事近乎「脫鉤」,變成給年收入低於50萬元勞工的「福利」─政府補貼你利率,讓你借錢去作任何事。

其實,勞動部對此結果該不意外,因為去年5月已經「演練過」一次。去年5月的紓困計劃中,同樣有10萬元的勞工紓困貸款,條件幾乎與這次完全相同,名額同樣是50萬名,同樣也是爆量最後再追加50萬個名額。當時就傳出不少申請者並非受疫情影響收入而需要紓困,只是條例寬鬆利率低、甚至政府補貼你1年利息,「不借白不借」,因此才會申請者爆量。

今年勞動部再推出紓困貸款,顯然未記取去年教訓,唯一增加的一個限制條件:108年個人各類所得在50萬元以下,似乎希望藉此限制讓紓困貸款給真正需要的勞工,但這個限制顯然又「不到位」。限制所得在50萬元以下,是比較類似一種「排富」條件,但紓困是給因疫情突然導致收入急減甚至歸零的勞工急用金,與108年所得是高是低關係不大,真正該給予的限制條件反而是存款多寡。

雖然勞工紓困貸款不是免費給予的紓困金,最後還是必須要還款,但政府有對貸款補貼利息,因此不宜過於浮濫,讓許多並非生活陷困境、運轉出問題者貸款,政府只是當冤大頭,並未真正嘉惠那些需要協助的勞工;以100萬人申請10萬元的紓困貸款、政府補貼第1年利息計,政府也要支出20億元左右。同樣要支出20億元的利息補貼,如果集中給真正受疫情影響收入的勞工,則政府能給予的支撐度就可增加。

坦白說,在訂定申請紓困資格時,主管單位確實在寬嚴之間會陷兩難:太寬鬆會被批評浪費民脂民膏,政府預算也有限必須加上控管,但太嚴格又會被蓄意為難民眾、官僚文化等,不過,這一個關卡,負責的官僚單位原本就有責任要把關,拿出專業與說服力,應該不是難事。勞工紓困貸款暫緩申請,如果要再增加預算與名額,勞動部是該把申請條件與限制再修一修,讓這項政策成為名符其實的「紓困」貸款,別變成「勞工福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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