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榮專文:轉型正義應否涵括1949-1953土地改革?史料已有答案

2018-01-1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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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將放領公耕地的通知單發到農戶。

工作人員將放領公耕地的通知單發到農戶。

本文回應〈「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一文

感謝廖彥豪先生的指教。由於我主張台灣的轉型正義應該將實施於1949-1953的土地改革納入,因此或可趁此機會來分享我的一些想法的由來。此處的回應我將儘可能不參雜個人的詮釋,而是純粹提供史料給大家參考,我也很希望感興趣的朋友能夠進一步去閱讀這些史料,因為這些史料在圖書館裡都可以找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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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農復會在土地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

在我的認知中,對農復會研究最為透徹深入者,應屬台灣大學黃俊傑特聘講座教授,他在1995年出版「戰後臺灣的轉型及其展望(正中書局)」,書中特別書寫「農復會在土地改革過程中的角色(頁118-123)」,他的結論為:

「綜上所述,農復會在1950年代臺灣土地改革事業中,所扮演基本上是指導性的角色,而不是實際的執行者。在土地改革推動過程中,牽涉各種利益衝突時,農復會請來的外國土地問題專家是「外籍兵團」,基本上只是發揮建言功能,農復會在利益衝突中則扮演滑潤的角色,並不能擁有最後的決策權。所以,整體而言,農復會在土地改革中所發揮的是「推動性的」(promotive),而不是「規範性的」(regulative)作用。」 (頁123)

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實施耕者有其田實施條例」草案。(行政院珍貴史料展示官網)
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實施耕者有其田實施條例」草案。(行政院珍貴史料展示官網)

第二、蔣介石在耕者有其田政策中所扮演的角色

依據徐實圃所述,耕者有其田政策的「最高政策」為:

「民國四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是一個特具歷史性的不平凡的日子,在這天上午十時,我國的執政黨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舉行第三七一次會議,專題討論扶植自耕農,貫澈耕者有其田之限田政策,由 蔣總裁親自主持。那天參加會議的,除中央改造委員張其昀、張道藩、古正綱、鄭彥棻、陳雪屏、胡健中、袁守謙、崔書琴、古鳳翔、曾虛白、蔣經國、蕭自誠、沈昌煥、郭澄、連震東等出席外,並特邀政府主管長官及地政專家等俞鴻鈞、羅家倫、唐縱、沈祖懋、李士英、蔣夢麟、黃季陸、吳國楨、蕭錚、沈宗瀚、湯惠蓀、鲍德徵、黃朝琴、李中襄、沈時可、任顯群等參加討論, 總裁於聽取各參加討論人員意見後,曾以明確的指示,希望此一政策能在四十二年一月一日實施,並希望臨時省議會在本次大會休會以前,完成提供意見的手續,不要拖到下次大會去研討。

總裁指示後,當即討論,并經決議,自四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實行限田政策,所有有關法令及其他準備事項,均應在本年內趕辦完成,其決議案全文為:

查扶植自耕農為實現 總理遺教耕者有其田之必要步驟,亦為本黨現階段重要政治主張。三年以來,臺灣實行三七五減租及公地放領,已著成效,應即於明年一月起,推行限田政策,責成本黨從政負責同志,將上項政策之執行,列為明年施政之中心,而黨的活動亦應於此為有效的配合,務期集中力量,貫澈實施,在明年一月開始實施前,一切必要準備工作,如扶植自耕農條例立法程序之完成,實物土地債券之發行,公營事業股票之讓售,對內對外宣傳之加強,農運幹部之訓練,以及對本黨民意機關代表同志之指導等,均應分別由主管單位積極進行,俾本黨所一貫主張之民生主義,得於最短期間獲得進一步之實現與成功。」(頁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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