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成立運動產業專責窗口,透過學生觀賽補助、運動遊程補助、產業貸款及利息補貼、產業創新創業、企業贊助、國公營投資職業運動等持續作為,並針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持續修法(各界所關注的26-2)。
隨著國民生產毛額提升、產業升級、健康意識風潮下,原體育署各項政策實施思維及視野其實也已逐步由單點轉變為全面(訂定行政院運動產業政策綱領);未來更可化被動為主動,將產業推動思維之推力與拉力,再往上一層次進行思考。
舉例來說,企業「贊助」體育活動可以不僅止於贊助;培養運動習慣,可以不僅止於「觀賽」補助;唯有持續透過產業法規體檢,提供企業投入友善環境,由民間發展適合的商業模式,方能提供產業正向循環,進而永續發展。
以「運動員」為核心,發展Team Taiwan運動產業計畫
呈上所述,那究竟何為適合企業與民間共同發展的商業模式呢? 如對運動產業之產業鏈進行觀察,會發現「聚焦在運動員身上」仍是策略首選。
商業策略上實可以「運動員」為核心,發展以賽事為主之產業鏈,包含產業上游以「賽事」為核心:賽事版權(IP)、單項協會及俱樂部、賽事場館;產業中游以「服務」為核心,包含賽事服務、運動訓練及經紀、運動轉播及行銷,產業下游以「整合」為核心,如發展運動觀光、運動博弈等。
具有產業鏈的穩固根基,則可再擴張運動產業發展之特色說明,以「賽事娛樂化」、「選手明星化」、「教練科技化」及「器材數據化」為主軸發展,首先盤點國內優勢競技項目進行發展,例如棒球、羽球等,再者結合國內地方特色做加值,例如太魯閣馬拉松,普及基層運動,提升國人運動文化;另一方面盤點優先發展之子產業類型,如運動訓練(發展職業球隊移地訓練基地)、運動科學、運動觀光等,整合優勢運動用品製造產業,跨領域共同發展。
如先從穩健的產業鏈出發,以「娛樂化」的角度以「運動員」為核心發展行銷策略,再扣合回台灣運動產業的科技化發展洪流,就能打造出專屬於Team Taiwan特色的運動產業計畫。
除了體育署升格之外,更應該要做的事
體育署升格運動發展部,自然是好事,但產業推動思維及跨部會整合工作,更需要以「行政院」層級進行關注,也才能符合運動產業「跨產業」、「跨領域」之特性,另也需要有「產業推動專業人員」進而落實。
目前體育署是以教育部主導,雖已透過行政院核定運動產業政策綱領,其內容也已提及運動產業須由各部會合作進行推動。但熟悉中央部會運作機制者大多知道,各部會協調事務何其繁雜?因此跨部會的合作機制,應由更高制高點進行運動事務資源整合,才會更有管理上的效力。
各界有許多不同的看法與討論,不管意見是否相同,產業界需多討論多共識。筆者作為國內長年的產業推動人員,深知產業推動,十年磨一劍,唯有國內討論與共識,並著手擘劃10年產業藍圖,展開細部策略與作法,補足產業鏈所缺,透過法規及資源整合,才能強化產業發展,一步一腳印地發展Team Taiwan特色的運動產業計畫。新世代已於體育競技投入有所成果,中生代建構運動環境已有雛型,運動產業發展已有天時及地利,就待各界攜手推動,現在不奮起作為?更待何時。
*作者為教育科技專長,曾負責教育部、經濟部、文化部、衛福部、勞動部等部會產業推動及推廣工作,書籍撰稿及發表經歷約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