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生涯中,張孝威因接中華開發總經理一舉站上職場的顛峰,但也因「劉泰英因素」而從高峰跌落谷底,張孝威在《縱有風雨更有晴》第5章的「正面對決:中華開發公司治理之爭」中,寫下這段驚心動魄的過程,而其中更已多所保留了。
張孝威在41歲接任開發總經理,早年其父親張心洽也曾擔任過開發總經理,對這個職務是有特殊感情的;當時開發的董事長劉泰英去找國民黨財委會主委徐立德,出示一些不利於當時總經理江萬齡的證據(對何謂不利的證據書中則保留未提),讓徐立德不得不換人。
劉泰英提出由開發的李鎮海接任(外界視李為劉泰英人馬),徐不同意;後來劉又想自己兼任,徐也不同意。因此找上張孝威要其接任,徐立德對張說:「其實各方想要爭取這個位子的人很多,但我只有一張牌可打,那張牌就是你,所以你非去不可。」
就這樣,在外界視為榮耀、少年得志的看法中,張孝威走馬上任,但開發總經理卻是張孝威形容是「我開始了四十年職涯中最艱困的一段日子」。
張孝威接總經理沒多久,就與劉泰英形同決裂,因為金融界出身的張孝威對授信講究嚴謹,但開發的「授信投資審查議會」被他認為像是「一場秀」,完全無法進行實質審查,他說與劉泰英會公開決裂 ,「就是從這些基本認知上的歧異開始的」,「劉泰英 覺得他是中華開發的董事長,有權決定一宗授信案應否通過」;「只要他覺得可以通過,就淮;不許過關的,就不淮」。
董事長劉泰英直接交人事 總經理張孝威覺得不妥
張、劉間的分歧不僅於授信的歧異,金融界非常忌諱關係人問題,張孝威說,金融機構決策者用人要很小心,且該作儘量避免用自家人或關係太密切的人。但劉泰英顯然對此沒太多顧忌,書中就舉一個劉泰英介紹一個自己的晚輩親人進開發,並把其履歷交給張孝威,張孝威則有相當程度的保留,讓劉泰英對其心生不滿。
張孝威說,初期開發上面有一個財委會節制,還不敢採取大動作,後來財委會改組,劉身兼黨管會主委,等於沒有上級節制就「更加為所欲為」。
書中舉了一個「大喬機械投資案」為例,原先內部評估不正面,就有人到劉泰英處關說,劉就下條「請投資處惠予研辦」,後來甚至想跳過授信審查直接送常董會,張孝威則儘量把關。
有案例讓開發賠1.7億 張孝威要追究竟找不到資料
更精采的在後面,大喬要賄賂張孝威放水,但張退回賄款並有找同事作證、拍照;之後劉泰英竟找張到辦公室,說有一包不知誰送來的禮物,裡面有一包現款,劉說他拿來作紅包分給大家,同時也塞2萬元堅持要張孝威收下,張再三告訴劉「這種錢不可以拿,應該退回去」,但劉說「不知道誰送的,沒法子退」;張說「可以拿去捐掉」,但劉仍堅持要他收下,後來張孝威只能收下同時馬上捐出去,並保留收據證明。
這些事大概相當明確的描繪出劉泰英的行事作風,及其治下的金融機構運作情況。書中還舉了幾個案例,還有一個案例是莫名其妙的讓開發賠掉1.7億,張孝威要追究責任卻完全找不到任何資料,全部人都往前任總經理身上推。
張孝威的堅持授信原則、追查不法,終於觸怒劉泰英,劉泰英告知要調整他的職務(其實就是拔掉總經理職務),張孝威說,雖然他早有心理準備,但這天來到時心中還是忿忿不平,也對劉泰英展開反擊與抗爭,媒體日日有開發的爆料新聞,讓劉受到壓力,最後劉要求徐立德出面協調,才讓事件落幕,張孝威也離開開發。
對當年那段過程,及劉泰英的各種作法,多年之後再回首,張孝威說,問題的核心就在公司治理;而對劉泰英後來的各種「整頓黨營事業」等作為,他則含蓄卻明確直指:劉泰英的作為「絕非為了公共利益」!因為整頓是要有核心思維,但劉的整頓完全沒有,只是用一個「華麗名詞」包裝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