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總統論文真偽之辯,本來就屬於言論自由,有疑點不能不准懷疑,總統的聲譽當然重要,但若論文是聲譽的基礎,辯個水落石出勢難避免;第二,總統難以忍受限期被懷疑而提告,當然也是她的權利,那麼檢方起訴與否的基礎,當然不能不審酌被告有沒有合理懷疑論文真偽的憑據?很遺憾的,檢方對論文為假的證據視而不見,甚至對提出懷疑的學者林環牆、賀德芬等,以「學術自由」、「言論自由」不起訴,却起訴提出相同懷疑的彭文正却,本身就站不住腳,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言論自由豈能有職業區別?
第三,證人若屢傳不到,依法可以拘提,遑論被告,不過,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是「準備庭」,根據刑訴法,被告只要有委託的代理律師,可以不到庭,只是要承受訴訟不利的後果;簡單講,準備庭就是基本資料與爭點的確認,哪有準備庭就恫嚇式地要求拘提?法官面對檢方的要求,正常反應就是提醒被告律師,下次出庭被告必須親自出庭,法官的提醒也是為未來若果然屢傳不到就拘提做準備,第一次開庭就聲請拘提當然不符合「屢傳不到」的要件,第一次準備庭法官就與被告律師火爆爭執,就算不是樣板戲,肯定也不屬常態現象。
彭文正緊咬總統論文不放,的確讓蔡英文困擾,但總統的困擾不該是檢察官或法官表現失常的理由,檢察官與法官的「失態」反襯的就是司法在政治面前的脆弱,司法愈脆弱,總統論文疑雲就愈不可能有雲開月明的機會。可嘆的是,彭文正律師之一的張靜,還是蔡英文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活脫脫讓他見證蔡英文治下司法愈改革破口愈多的笑話,唯一可慶幸的是,他在總結會議時就退出,不必為所謂的司法改革背書。這樣的司法,已經提前為蔡英文執政八年敗筆寫下第一個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