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億3500萬公噸當中,發電廠已經佔去如上述1億2800萬噸。因此,2030年,其他部門所擁有的碳排放額度(排除用電因素)只剩下1億700萬噸。
換句話說,2030年就算達成30%再生能源、50%天然氣、20%燃煤,其他部門各種碳排放(不含用電因素),要從2020年的1.69億噸下降到1億700萬噸(此處以2019年數據代替2020年數據)。等於發電廠以外的各部門要減少6200萬噸。如果沒有大潭8、9號機,各部門就要多承擔712萬噸,等於要減少6912萬噸。
綜上,無論核四或大潭8、9號機,對全國減碳目標幫助相當有限(約10%),因為:
1.無止盡配合廠商用電成長
如果設定每年用電成長1.5%,而非政府說的2.5%,則2030年發電量可降為3146億度,發電廠碳排為1億1600萬噸,比政府預定排放的1.28億噸減少1200萬噸,減碳效果遠遠超過大潭8、9號機組的712萬噸,也呼應曾次長所說的,節能才是最有效(其實也是最省錢)的減碳。
2.製造部門對減碳幾乎沒貢獻
2005至2025期間的碳排量,從1億4430萬噸減為1億4400萬噸,跟其他部門相比,如同兒戲。(參見「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簡報)。不但沒貢獻,為了滿足製造部門,所破壞的農地、綠地、水岸、濕地等造成的減碳能力損失,本文尚未計入。
以此,未來9年,即使不算入其他部門減碳成果,只要製造部門、國營事業善盡企業責任,多減5% (排放量1億4400萬噸至1億3700萬噸),其減碳效果已等於大潭8、9號機組的712萬噸。
另外,按政府現行用電成長規劃,意味更多工業園區林立,將造成各種社會、環境成本。例如摧毀農地、土地迫遷,惡化鄉村的生態保育價值、保水功能、居住品質、糧食安全價值、休閒價值,又造成囤房、高房價等等。但顯然政府已經先斬後奏,視為非要優先滿足廠商不可。例如高雄橋頭科技園區以及新竹台知園區。
四、 隱匿永續發展概念的整全性
兩黨先把永續發展侷限在能源轉型,又進一步限縮在發電廠問題。兩黨都避而不談,就算只侷限能源領域,發電廠也僅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兩黨卻把各自的發電方案(核四、大潭8、9號機組)說成能源轉型救星,嚴重誤導民眾永續發展的認知。尤其以核四而言,繼續新增集中式系統的大電廠,本身就跟發展分散式電力系統互相矛盾,自始違背能源轉型邏輯。
綜上,四大隱匿的作為,是兩黨為了掩飾各自天文數字(至少上千億)的核四與大潭三接,卻只能改善九牛一毛的空污,且減碳效果甚微。以此,兩黨能源公投論述都是基於獨尊工業用電成長,幫製造業、高耗能產業逃避責任,進而隱匿碳排放真相。一個是用無底洞錢坑打造核電救世主幻想;一個是花上千億破壞海洋生態,只換來無關痛癢712萬噸減碳。
總結:兩黨的作為都符合所謂漂綠(greenwashing)的概念,也就是表面追求永續發展,實則做出跟永續發展背道而馳的行動。前文中,在下把這些隱匿的制度層面根源,歸因於戒嚴時代延續到今天的土地開發制度,此處不再贅述。
下一篇將簡介,何謂永續? 如何評判「永續與否」? 在四大隱匿中,有哪些迷思與意識形態被用來混淆民眾?
*作者為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