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北京修憲案「無意外」通過。對此,一般吃瓜群眾可能只盯住了「取消國家主席連任兩屆限制」這一點,但實際上稍有政治常識的人就會知道,北京此次修憲與歷史上前幾次一樣,是精心佈局謀劃的大工程大動作,要瞭解其背後的意味,只關注其中一點恐怕很難得出任何有意義的結論,必須進行更為全面的觀察。
修改了什麼?
具體而言,本次修憲案最受關注的熱點議題有四:一是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二是將「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入憲法總綱第一條;三是調整國家主席、副主席任職規定;四是賦予監察委員會憲法地位。
所以,這次修憲案的核心其實就是對這四個方面內容進行了憲法確認或強化,即:指導思想、黨的領導、領導體制、監察體系。
為什麼這樣改?
第一,指導思想部分加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被大陸官方稱作「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行動指南」,這個指南實際上回答的是「新時代」也就是今後較長一段時期發展的總目標、總任務、戰略佈局等一系列重要問題。也就是說,這部分的修憲內容旨在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正式確認為國家的目標任務,落實到現實層面,就是中共十九大確定的「兩個一百年」目標。
從時段劃分而言,中共「兩個一百年」目標要求2020年實現第一個百年目標,即中共建黨100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然後以此為基礎,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再到2050年實現第二個百年目標,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100年時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值得注意的是,胡錦濤執政時期提出的「科學發展觀」此次也同時被加入憲法這一部分,列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之前,某種意義上可被視為實現上述目標的方法論。
第二,黨的領導明確寫入憲法總綱
對於這一點,或許有人會認為中共本就是「一黨專政」,何必多此一舉?尤其是隨著世界範圍內第三波民主化的全面退潮,共產黨在大陸的執政地位似乎愈發超然鞏固。
但實際上,中共遭遇的真正威脅來自「堡壘內部」。
十八大之前,中共從中樞到基層的領導權都面臨被某些個人或團夥實際取代的情況:中央政治局內部盤根錯節,個別人「擅權弄權」甚至拉幫結夥過「黨外組織生活」,部門之間爭利諉責、地方自重有如諸侯,導致「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宏觀政策難以落地,光是周永康、令計畫、薄熙來等人,就把持了政法、國安、石油等多個系統和四川、山西等多個省份,軍隊被郭伯雄、徐才厚等人操控,人大及政協系統則出現多地多起集體賄選舞弊案,更不用說那些被查出遍及各省市的「大小老虎」們所把控的權力。在這種情況下,中央管控力道實難到達基層,黨政基層組織也因此在「市場經濟大潮」沖刷下不斷腐化渙散、各種勢力趁虛而入。這種情況下,哪裡還真正有共產黨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