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搖滾樂從誕生之初就帶著叛逆的胎記,來挑動年輕人的欲望,對保守的社會體制提出尖銳質問。當Bill Hayley的搖滾電影「Rock Around the Clock」在電影院放映時,每場都引起觀眾暴動。
到了六零年代,搖滾成為整個青年反文化革命的先鋒,因為他能挑起你的慾望,鼓動你的身體,刺激你的思想。
當Bob Dylan, Beatles, Velvet Underground, The Doors把搖滾接合上「垮掉的一代」的詩歌,當他們吃下奇幻的蘑菇,他們開始探索人性的黑暗敗徳,行走社會的危險邊緣,反對體制的暴力壓迫,挖掘主流道德的腐壞臭爛,或者,膜拜起愛與花朵;他們讓人們去打開伊甸園之門,去想像另一種可能。
「Like A Rolling Stone」:狄倫帶著人們勇敢前行,像一個滾石,獨自一人,無家可歸,只能往未知的方向滾動。
搖滾樂掀起了一整個青年世代的反叛:人們走上街頭、佔領學校、擲出石頭、製造炸彈;或者,戴起花朵、群住公社、靈修冥思、回歸自然。
那確實是一場漫長而困頓的文化革命。
許多烈士在戰場上犧牲了,他們僅僅27歲;他們被他們創造反文化的武器──藥物或酒或者對死亡的追逐──自我引爆,一如美國學運激進組織「氣象人」用炸彈唯一炸死的人就是他們自己。
但正如藍儂在1970年說,「六零年代的花之力量失敗了。那又如何?我們重來一遍就是了。」
所以,戰鬥的火焰繼續承傳下來:Patti Smith、The Clash 、Public Enemy、Sonic Youth、Nirvana、Rage Against the Machine,甚至U2和Radiohead。他們都相信音樂可以改變這個世界,或至少改變人們的思想。
當然,這些反叛的歌聲總是鑲嵌在商業體制與自主創作不斷鬥爭的搖滾史中。
2.
搖滾樂可以掀起革命嗎?
六○年代的許多人如此真誠地相信著。他們相信社會革命必須要有文化革命,而搖滾樂就是文化革命的前鋒。英國的左派們在雜誌上認真討論披頭士和滾石樂隊(Rolling Stones)的影響力;美國的新左派們則試圖在1968年結合搖滾與抗議運動。
搖滾有時確實被想像與革命有連結:捷克的宇宙塑膠人被形容為唱垮了一個政權,Bruce Springsteen1988年在東德的演唱會被認為是柏林圍牆倒塌前夕的燃料之一。
當然,更多時候是「文化革命」或者社會運動。
音樂介入社會鬥爭的最基本形式是,當歌曲在抗爭現場被吟唱時,不論是通過動人的旋律或歌詞,都能凝聚或者賦與參與群眾的力量,成為飄揚在空中的反抗旗幟。例如,在美國民權運動中和世界各地的反抗運動中人們緊緊牽著手歌唱「We Shall overcome/我們一定會成功」,「Dancing in the Street」則意外地成為六零年代後期美國黑人街頭暴動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