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個奇妙的玩意。雖然寫出來的條文是白底黑字,可是通過了人類這個偉大頭腦的思考運作,做出來的法律見解與解釋,卻可以像初一跟十五的月亮一樣,因人而異,截然不同。作為一個普羅大眾,如今上法院,就端看你祖先風水好不好,銀行口袋深不深,政治選邊對不對。現在的司法在台灣,已經成了民主進步最大的一個諷刺跟笑話。君不見今日台灣,恐龍法官,比比皆是。檢調鷹犬,處處可見。一個國家,失去了足堪以被人民信任的司法,這樣的民主,何其脆弱,也何其可笑。
台灣民眾,在歷次的民調裡,有高達七八成的民眾對法官與檢察官表示不信任。台灣司法何以會走到今日如此不堪的田地,究其原因,乃在於長久以來,法學教育的失敗與偏頗。第一,欠缺品格教育的司法培訓,只會造就出一批知法玩法的司法官僚。以致於今日台灣法官與檢察官素質之低落,道德之敗壞,翻開報紙,時有所聞。恐龍法官的烏龍判決,無良檢察官的濫權起訴,一而再地考驗我們升斗小民的智慧與良知,可是我們卻莫可奈何。
第二,特定政治立場的法政學者,只會教育出一批甘為政治服務的司法鷹犬。近二,三十年來,台灣高教的法政學院,處處充斥著政治立場鮮明的學閥,以本土化之名,行改革奪權之實,成功地培養出一批對政治參與具有高度熱誠的覺青。這些人後來或從政,或進入司法系統,卻依然保有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很容易就會被拔擢為打擊異己的政治工具。馬前總統的二審判決之後, 北檢的那三秒歡呼,實乃個中經典。然而我們的司法體系,面對這種不公平的司法打壓,卻毫無任何有效制衡的機制。
第三,台灣民主化的過程,成就了不少具有法政背景的政治人物。很不幸的,當中有許多不堪的政治人物,利用其法學的專業訓練,玩法弄法,有目的性的解釋法條以逞一己之私利。以致於上行下效,政風敗壞,私德淪喪。君不見,今日政壇,滿朝文武,盡皆幹話。難怪「乾淨的煤」正「不知不覺中在接近我們」。
U2合唱團最經典的一首歌:“I still haven’t found what I’m looking for”,當年風靡全球,創下英國唱片專輯銷售速度最快的紀錄。今天在台灣,我也依然找不到那個最卑微要求的司法正義。政治一旦介入司法跟教育,在所有民主進步的假像底下,剩下的只會是赤裸裸的獨裁跟專制。而無知與冷漠,正是培育這些無良政客與司法打手的最佳養分。
*作者為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