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增加趕不上物價上漲是許多上班族心中的痛,然而主計總處調查廠商調薪原因,有調薪的廠商僅6.6%認為「物價變動情形」是重要因素,顯見廠商調薪時,考量物價變動者愈來愈少。
據主計總處最新發布的2017年經常性薪資調升情形,2017年工業及服務業全年調升經常性薪資的廠商佔比為28.2%,不只較2016年增加7.3個百分點,也創下17年以來最高紀錄。
觀察廠商調升經常性薪資的主要原因,2017年廠商調升經常性薪資考慮的重要因素,以「員工個人表現」佔比達49.9%最高、為調薪關鍵,其次是「營利狀況較佳」、佔比36.5%,「基本工資調整」則佔了35.7%。
不過對於民眾感受甚深的物價波動,卻僅6.6%廠商認為「物價變動情形」是調升經常性薪資考慮的重要因素,比率還較上年下滑4.3個百分點。
主計總處官員分析,廠商調薪本來就會綜合考量景氣、公司獲利、員工、物價波動等因素,廠商考量物價變動的比重下滑,或許是近幾年物價趨於平穩所致。
若進一步觀察近5年廠商將「物價變動情形」列為調薪重要因素的比重變化,也可明顯看到佔比逐漸下滑,2013年、2014年還有約18%的廠商認為物價變動是調薪的重要因素,到了2015年、2016年跌至10%上下,去年則剩6.6%。
主計總處調查廠商調薪的重要因素時,也同步了解各個選項被視為第一重要因素的比率;2013年視「物價變動情形」為調薪重要因素的廠商有18%、但視為第一考量的廠商僅7.3%,而後這兩項數字均逐年走跌,直至2017年,視物價為重要因素廠商剩6.6%、視為第一考量的廠商更只有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