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淒美、命運,似乎是分不開的!?所以,林奕含告訴讀者:「思琪她注定會終將走向毀滅且不可回頭,正是因為她心中充滿了柔情,她有慾望,有愛,甚至到最後她心中還有性,所以這絕對不是一本憤怒的書,一本控訴的書。」
事實上,年輕時候的瓊瑤也曾經因為苦戀國文老師而試圖自殺。幸運的是,在度過危險期後,瓊瑤回復作家的主動、積極、追求完美的性格。瓊瑤具有介入他人婚姻的道德瑕疵,這是她創作性人格的延伸,是創作人格根深蒂固的特質。
不幸的林奕含,可能就是如她筆下的房思琪,無法掙脫出自己被「誘姦」的事實,唯有面對才有機會走出痛苦,完成與出版《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持續活下去的動力。
但在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另一種不討喜的可能與解釋,如同南檢不起訴書敘述的「林女其有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等病症,嗣因自臺北醫學院休學,及希望成為作家之志趣、與補習班國文老師陷於戀情等事未獲其父母認同,而與其父母關係緊張,並於前一日因與其父母發生衝突後服藥過量,始經送急診治療並嗣收住於精神部病房,而該次住院病歷全部資料,亦未提及林女有遭性侵害之相關內容。」
也就是說,南檢無法在各種書面文件中,找到林奕含遭受「誘姦」的證據,僅能找到她掙扎於老師、父母、志趣、苦戀的衝突。或許,《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誘姦」成分與情境的強化,目的是為宣洩心理的矛盾與痛苦。
如果林奕含還活在世上
由於天性、賤性、演化使然,男人總是躍躍欲試地去試探女人的底線,結果可能是獲得不能越雷池一步的反擊,也可能在獲得被肯定的些許滿足後,就回歸到法律與道德的框架。但也可能是期待下一步會更多,下一步會更好。這種「明天會更好」、「給他時間,他會離婚」的期待,常發生在年輕第三者的身上,所謂「陷入不倫戀」。
「陷入不倫戀」的收場,往往是透過男生吐露出軌細節,換得大老婆的原諒,也賜給大老婆向小三提告、求償的籌碼。如果林奕含仍活在世上,她可能要面臨相同的處境。更可怕的是,讀者、網民將如何使用酸言、酸語評論林奕含?
讀者、網民最愛用二分法、簡單、狂暴的用語,例如:賤、爽、強、呆、白癡、好個滿級分…新聞媒體熟知網民的特性,更會利用聳動標題,吸引網民驟下評論,吸引愈多網民評論與轉載,就是成功新聞報導的標記。
如果林奕含選擇沉默、低調、認命,面臨以上不堪情境的風險就大幅降低。但她畢竟是一個作家,具有和張愛玲、瓊瑤一樣的創造性人格,必然按奈不住地要將自己的故事表達出來。在確定出版《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在親自告訴讀者自己的故事後,林奕含似乎意圖用最激烈的方式來影響未來的輿論風向,讓所有想要驟下評論的網民,先冷靜下來,去閱讀她的故事。
林奕含的結局不值得被鼓勵,因為文學家受到的屈辱,沒有人可以和司馬遷作比擬,司馬遷選擇活下來,完成史記,流傳數千年。司馬遷的故事可歌可泣!
林奕含說「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所以,類似林奕含的事件會持續發生,我們僅能期待發生的頻率降低,不幸發生時,能少出現驟下評論的酸言、酸語。
林奕含筆下的「巧言令色」,它是神棍與文學老師的共同特徵,二者都有撫慰心靈的效果,它讓人「沉醉」,也可能用於「誘姦」。是否會受騙,和年齡無關,而是和受害者的心智狀態相關,更和加害者的老練程度相關。
同樣的,能夠被刊登的學術論文,也一定是巧言令色、有模有樣,但唯有堅持追求真理意志力,堅持發展與傳遞知識信仰的人,才可以揭穿真相。
科學精神也可以被利用在人文學的分析,典型案例是多舉出相關案例形成樣本,也多利用可獲得的客觀數字佐證。所以,我提出林月雲與林青霞的比較,也提出以上三位女生(14歲、21歲、18歲)的比較。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