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報導,南韓僱傭勞動部15日表示,經修訂的《勞動標準法》將於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每周最長工時將從以往的68小時縮短至52小時,南韓民眾的生活和產業第一線都將由此發生巨大變化。
文在寅的競選承諾:縮短工時
縮短工時是南韓總統文在寅的競選承諾,文在寅政府期望此舉有助於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改善生活品質、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但新規定上路之後能否奏效尚難斷言,勞資就工時標準發生爭議也將在所難免。
根據經修訂的法律規定,南韓每周法定工時40小時,加上延長工作以及公休日加班的每周工時,上限由68小時縮短至52小時。員工人數300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和公共機關從今年7月1日起適用新規定。員工人數50至299人、5至49人的公司分別從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7月1日起適用相關規定。
同時,工時不受限制的「特例行業」從原先的26個縮減為5個:陸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航空運輸業、其他運輸服務業、保健業。但這5個行業也須保障至少11個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
南韓年均工時2069小時,OECD排名第二
以2016年為準,南韓勞工年均工時2069小時,在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38個成員國之中排名第二,僅次於墨西哥(2255小時)。日本年均工時為1713小時,美國為1783小時。台灣略低於南韓,為2034小時。亞洲主要國家工時最長的是新加坡,2366小時。
《日經新聞》曾報導,南韓長工時文化主要來自企業擁有太大權力,導致勞工沒有發言權,無法向雇主提出任何要求。另一個原因是薪資結構,由於起薪太低,勞工想多賺點錢就得多加班。
文在寅政府計畫至2022年將年均工時縮短至1800小時,並寄望通過縮短工時保障勞動者充分休息以及創造更多工作機會。政府為此將上調對300人以上企事業單位的僱傭補貼。
然而南韓企業界人士表示,大多數公司將致力於利用現有人員提高工作效率,而不會考慮招錄新人,因此新規定能否創造工作機會仍是未知數。產業因縮短工時產生的負面影響短期內難以消除,勞方和資方對於勞動時間的界定也有分歧,政府給出的底線並不明確,恐將引發更多勞資爭議。
據南韓經濟研究院推算,新規定實施後,南韓企業為維持當前產量每年必須增加12兆1000億韓元(約新台幣3300億元)的人事成本,近7成的負擔將落在員工300人以下的企業身上。
台灣工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但有2周、8周及4周彈性工時
台灣目前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但有2周、8周及4周彈性工時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雇主使勞工延長工時,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