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1450網軍始作俑者的民進黨政府,要將網路言論自由納管一事,本身就讓人感到事有蹊蹺。加上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竟編列高達211億元的預算,日前又由NCC出爐備受爭議的「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將此「一機構、一草案」兩相結合以觀,應不難窺知民進黨政府意圖藉由箝制網路言論自由,以期達到對外訴求「抗中保台」主張,對內達到鞏固政權,延續政治生命的目的。
數位中介服務法簡介
中介法要求網路業者擔負起「守門人」角色,負有監督其所提供網路服務使用者之責。另外各法規主管機關調查各網路業者之使用者,認有違法之虞者,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乃至「緊急資訊限制令」,司法機關應於48小時內為准駁之裁定。
尤有甚者,在法院裁定出爐前,主管機關竟還可以對業者以加註警示方式為之,此舉不啻將對網路言論造成實質上的寒蟬效應。
此外,草案有三大問題值得深入探究。
其一,要求業者自負監督之責,但業者表明有技術上重大困難。除了對於相關違法之定義不明確外,對於網路上得以輾轉轉發之特性,要追求源頭可為難上加難。
其二,法規主管機關經調查網路使用者之言論具有違法之虞者,得聲請法院核發令狀以限制該違法行為。若再加上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編列高額預算,且編制高比例且可以領取高薪之約聘人員以觀,此新成立之二級機關才是民進黨政府發揮箝制言論自由之主力所在。前面的業者自律以及後者的法院審查都只是對外掩人耳目的煙幕彈罷了
其三,法院收到主管機關之聲請須於48小時內為准駁之裁定。眾所周知,法院長期以來案件繁多,怎麼可能再承受額外的相關裁定案件,況且要於短短48小時內裁定出爐,更將讓法院面臨「客觀不能」之困境。
「數位發展部」為該計劃之主軸
從上分析可知,民進黨政府箝制言論自由之主軸乃前述經由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為主體,上承各法規主管機關所轉承而來的所謂網路違法案件,下轄各網路業者基於網路監管自律而來的檢舉案件。現在雖然中介法草案因為社會強烈反彈而暫停,但作為網路言論監管主體「數位發展部」之運作,仍可以達到具有實質上箝制的效果。
言論管制之背後動機探究
除此之外,吾人應該去深思一個嚴肅的課題,就是自詡以民主自由及人權法治起家的民進黨,為何會制定出此部對網路言論自由審查密度如此高的荒謬法律。又為何會花費巨資新成立一個爭議性如此大的部會機構?其背後之意圖與居心為何,恐怕也深值吾人加以深思與檢視。倘若是為了「抗中保台」需求,要延續其政治生命,則以和對岸同樣的「威權」之法為之,是否具有正當合理性,恐也值得吾人加以深思熟慮了。
*作者為自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