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說遴選價格較高是為了「國產化」,所以成本當然會較高,官方即使未到說謊的地步,但這個政策也有很大的風險與問題。
經濟部原本要把國產化要求寫入招標規定,但這種作法明顯違反國際經貿規範,因此最後變成是「柔性要求」,投標廠商雖然在遴選委員前「口頭表達」願意配合國產化、技術移轉等,但是否能落實就無人能知,更缺乏強制力,即使是最挺風電者,也只敢說「期待能建立本土風電產業」。
退一步看,如果多付出數千億元後,真能夠達成風電國產化目標,然後呢?無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國內市場在經過蔡政府的「風電大躍進」後,風場其實已接近飽和,因此國產風電產業不可能靠國內市場養活,非尋找出口不可。那請問出口市場在那裡?
東南亞嗎?那些東南亞國家,有些根本在赤道無風帶,毫無發展風電的利基條件;有些陸地夠大,要發展電也是以成本低、便宜一倍以上的陸上風電。更大的可能則是所得相對較低的東南亞國家,毫無建構貴森森的風電的誘因,煤電甚至核電可能更是其優先選項。
還是要以中國為主要出口市場?那更不必了。近年中國已是全球風電成長最快、同時也是最大的市場,中國本身已有金風科技、聯合動力、遠景能源及明陽風電等大型風電企業,擠進全球前10大風電供應商,「後起之秀」的台灣要如何拚搏打入中國市場?中國企業單是成本就可壓倒台灣,加上遠比台灣堅實的海事工程能力與資源,台灣風電國產化真有意義嗎?
更何況,經濟部說來說去的國產化,其實只是部份採購國內產品,給投資者保證價格而多花8000多億元的電費,結果帶來的投資與產值只有區區數百億元,且還不是建立真正的風力產業,坦白說:無效益、不划算;這只是經濟部想儘快「衝業績」而給予高供證收購價格的理由罷了。
蔡政府一直以建立台灣的風電產業作為合理化發展風電、給予較高收購價格的理由,但回顧台灣過去產業歷史就知道,藉著保護、補貼所建立起的產業是虛假、缺乏國際競爭力。遴選制下發包的風電預估每年要供電138億度,蔡政府給予平均每度5.8元的收購價,相較競價的2.2-2.5元元,每度就相差3元多。以此為基礎計算,20年台灣就要多付出超過8000億元的電費給開發商,結果真能建立有國際競爭力、能出口搶市場的「自主風電產業」嗎?
蔡政府是否該說清楚、講明白,台灣多花這8000億元,到底所為何來?價值何在?如果捫心自問,政策有誤、道理虧欠,就嘗試修改補償吧!現在作修正,即使付出違約金,也比最後支付那8000億元值得吧!
至於經濟部昨日再開記者會,強調該價格為馬政府時期所訂,坦白說,到現在還在牽拖馬政府,不是無恥就是無能,難道經濟部不了解,該跟最新的產業動態與價格相比嗎?經濟部的說法實在不值一駁,但如果經濟部既提不出有說服力的論述,又不願作調整,官員未來可能要準備面對司法與歷史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