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美國總統已經淪為俄羅斯傀儡,但他真的犯下「叛國罪」嗎?

2018-07-2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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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叛國者」的另一種罪行是對「敵人」提供「協助與方便」。美國與俄羅斯當然並沒有處於戰爭狀態,雙方長期維持正常外交關係(雖然不時相互驅逐彼此的外交官),因此嚴格而論,俄羅斯不是美國的「敵人」;與俄羅斯打交道的美國人可能出賣國家,但是不會犯下「叛國罪」。

有人認為俄羅斯干預2016年大選的行徑,已足以讓它成為美國的敵人,但華府至今並沒有將網路駭客攻擊視作戰爭行為,否則不僅美國與俄羅斯,就連美國與中國也都處於戰爭狀態了。川普在赫爾辛基的記者會上以「競爭者」而非「敵人」來形容他與普京的關係,其實言之有理。

讓時間回溯到冷戰年代,美國與蘇聯雖然劍拔弩張,幾度升溫到「熱戰」邊緣,也在全球各地進行代理人戰爭(proxy war),但美國從未正式宣稱蘇聯是「敵人」。羅森堡夫婦(Julius and Ethel Rosenberg)涉嫌將軍事機密交給蘇聯,在1953年被美國政府送上電椅,罪名也是間諜罪而非叛國罪。

儘管如此,康乃爾法學院(Cornell Law School)教授歐林(Jens David Ohlin)認為,民主黨如果在11月初投票的期中選舉大有斬獲,奪下聯邦眾議院多數黨地位,還是有可能以「叛國罪」(還有妨害司法)啟動彈劾川普的程序。另一方面,通俄門特別檢察官穆勒(Robert Mueller)也有可能深入調查,赫爾辛基峰會是否代表川普以親善的外交政策,來回報2016年總統大選普京的助選之恩。

但是在期中選舉投票之前,民主黨對於「叛國罪」效應恐怕要格外謹慎。如前所述,美國開國先賢對「叛國罪」的界定非常嚴謹狹義,絕不樂見執政者濫用來對付異己,18世紀迄今只有大約13人因「叛國罪」獲罪(包括著名的「東京玫瑰」),上一個案例遠在1952年。因此「叛國罪」在本質上就不宜用於政治操作;對於中間選民而言,更是「黨派惡鬥」氣味濃厚的票房毒藥。

川普本人倒是打過「叛國罪」這張牌,今年1月30日他在國會發表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演說,民主黨參眾議員非常不給面子地吝於鼓掌,於是就被他貼上「叛國罪」標籤。不過民主黨如果決定要以毒攻毒,與川普比拚口不擇言,恐怕只會造成轉移焦點的反效果,正中他與極右派的下懷,在「川普沼澤」中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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