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適逢傳信部創立四百周年,剛恆毅(Celso Costantini)首位駐華宗座代表百週年紀念。兩件事都在中國的福傳上,留下發人深省的智慧,作為做人處事的借鏡。這使我有感而發,從剛公的出師表切入,寫幾個思想。
1、困難重重的出使
教宗碧岳十一 世(Pius XI),經傳信部樞機委員們, 精細研究及商討之後,於1922年8月頒發兩份公文。一是設立宗座代表。此舉為表示教宗對中華人民的關懷,也為滿全當地教會神長的期望,讓教宗通過其代表,團結和領導眾牧,熱衷教會事務。二是任命剛恆毅為首任宗座駐華代表。
剛公晉見教宗碧岳十一 世(Pius XI),同時拜會教廷國務卿嘉斯巴利(PietroGaspari),聖座外交部的主管,以及傳信部部長王老松(Willem van Rossum)。他們的對話集中宗座代表如何統籌在中國的傳教事工。剛公雖非外交人員,卻有出使的任務,要在中國從事雙邊和多邊的外交任務。
後來,剛公便寫幾個重點,作為他的出師表:
─宗座代表純宗教性,沒有政治意味。
─待人友善保持自主,不代表政權,只代表教宗。
─聖座雖不專務政治,但有時政治進入宗教範圍。
─聖座只關懷中國,絕不分享或認同列強的野心。
─建樹本地的神職人員。
1922年十一月八日 船底香港。剛公雖身負高級神長之職,卻以傳教士身份行事。他的抱負是「為一切人成為一切」。這抱負雖出自保祿宗徒,但與400年前傳信部的出現息息相關。
十五世紀,航海大國以西班牙與葡萄牙為主,他們甚至來到中國、日本等地。隨船的傳教士留在不同的地方建立教會團體,這些大國給予教士軍事、經濟和外交的援助,漸漸形成一種授予權力的制度(Patronage system)。這些大國的君主有權在他們的殖民地處理傳教的事工,諸如:設立教區和任命聖職人員。 久而久之,這制度使傳教事工變質,只為大國爭取利益,難以分辨傳教和殖民的事工。
因此,教宗額我略十五世在1622年成立了「傳信部」。第一任的秘書長英哥利(Francesco Ingoli),經分析各地情況,便開始統籌傳教事務,培育傳教人才,集合各修會力量,分派各地,又提供傳教工具和多語言的印刷所。最重要的是設立直屬教宗管轄的宗座代牧區及任命主教,盡量使傳教士擺脫現世的權力而服從教宗。此外,1627年成立傳教修院(CollegioUrbano)除了培育傳教士,也代為培育傳教區的神職人員。
傳信部在1659年,發佈了一個重要的指引(Instructio),後人稱之為傳教憲章(Missionary Magna Carta),當中提到傳教士要學習「在世而不屬世」,不謀政治權力,不隨世風斂財,務求傳福音、顯天國、救人靈 。 傳教士生活起居,須適應當地文化,實際地「為一切人成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