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用意在於培養現代公民的法律基本素養,身為民主法治國家,法治教育應是每位國民必須具備的基本素養,這個基本素養簡單來說其實就是邏輯推理及批判思考等能力。國民法官制度的推行,正可讓我們省思全民的民主素養是否不足及如何加強。怎麼樣讓全民的民主素養提升,進而有能力擔任國民法官呢?
可從我們周遭的大小事務關心起。在家裡,引導孩子從小認識自己擁有哪些權利,如何行使權利,學會相互尊重;家長不再只是問孩子:你要吃什麼?而是與孩子有更多的對話與思考。學校方面,以升學為主的教育,追求標準答案的文化必須改變,真正回歸教育的本質,並培養學生主動學習、解決問題的能力;大學的通識教育課程及社區大學應多開設相關科目;司法院也應提供民眾相關法律常識的諮詢管道。
上述除制度宣導及各方面的強化外,由於一般人較少接觸法律相關知識,甚至從未上過法庭可能感到不安,司法院應有更細微的配套措施及遠見。例如:國民法官在審理重大刑案時,心理所承受的壓力是非常巨大的,開庭後是否應主動提供事後的關懷與協助?民眾若被選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時,《國民法官法》規定到庭期間可請公假,公司不予以任何職務上不利的處分。但是若資方不允許,有無其他解決方法?等等,可應多些關注。
過往訂定的法律,常讓人詬病就是配套措施不足而引發民怨,缺乏相關配套不免讓人擔心淪為口號政策。制度推行不只看成效,還應貼近民意、務實地去解決問題,保障人民權利。雖然在《國民法官法》第六章,特別訂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其中在施行後即成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針對前一年制度施行成效,提出評估報告。司法院應更彈性的調整,不斷地檢討並優化程序,讓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更加順暢。
透過國民法官制度的實施,除了加強推動司法的透明度,讓民間多元的觀點呈現外,更長遠的思考是,一個進步的社會人民必須是和平理性的溝通與對話,唯有提升全民的民主素養,才能使我國真正成為名符其實的民主法治國家。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