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周來全台吵到震天響的「還稅於民」其實是個假議題,所謂「超徵」只是帳面意義,至於超徵的內容,至少在綜所稅方面,台灣是由10%的人,繳了80%的稅,如果要將所謂的「超徵」的錢發給全民,這應該是某種財富重分配,而不是還稅於民,畢竟對未繳稅的人而言,何來「還錢」之說。
「還稅於民」雖然是個假議題,但確實是個很有用的煙幕彈,甚至有過年放煙火的迷幻效果,發錢如此迷人,立刻蓋過去年底宣布的兵役延長、兩岸兵凶戰危的冷酷現實;此外,民進黨痛苦的敗選檢討也就此嘎然而止,討論發不發錢總比檢討民進黨執政失敗有趣多了。
當然,不分貧富全民發錢在地方政府早就行之有年,各縣市政府發放老人津貼就是一例,這也是最容易討好選民、但一執行後不管政府有沒有錢都無法回復的政策,只是此刻藍綠都丟下正統的財稅原理高呼「還稅於民」時,已不只是民粹兩個字可以形容,背後其實還有更幽微的政治心理學。
已故公共知識分子東尼.賈德在《厄運之地》一書提到,「當我們繳稅時,-----我們信賴那些被我們暫時送上權位的人,來收集並且負責任地花掉這些錢」。另外,「大多數稅收不是用於清償過去的債務,就是用於對未來的投資。可以說,在過去的納稅人與現在的受益人之間,也存在隱含的信賴與相互關係」。
換句話說,人民願意老實繳稅,不只是怕被國家處罰,還要有充分的信任感,信任感的層面有二,第一是國民有足夠的共同體感,願意共同承擔,而且至少認知大利必然大於我們個別的小利的總和。第二種信任感則是對政府清廉有足夠的信任,不只可以將金錢、甚至包括我們的未來都可以託付給他們。
很顯然,台灣這兩個層面的信任感都付之闕如;藍綠極端對立,已到仇恨政治地步,遑論共同體感受,藍營此次率先拋出發錢主張可以理解,第一、在野黨不負執政責任,更易提出民粹主張討好選民,第二,「無代表不納稅」雖然是美國獨立革命時對抗英國的訴求,但在朝野嚴重對立的台灣,在野黨既然對政府缺乏認同感,當然更寧願要求執政黨還錢;這樣的主張未必合理,但民粹是許多在野黨的通病,比較奇特的是,要負執政責任的民進黨立委也跟進,壓力還大到蔡政府擋不住,總統談話定調後兩天就翻案。如此特殊的心理機制值得好好解析。
最簡單的原因當然是綠營輸怕了,九合一敗選雖然已一個多月,民進黨翻來覆去仍無法對敗選原因找到共識,更別說要對症下藥,形而上的因素既然找不出來,實質、物質面的好處至少人人有感,即使有少數支持財政紀律的民進黨立委,也是三兩下就立場軟化,向發錢派投降;然而,綠營主張發錢也有更幽微因素,有親綠名嘴批評蔡英文第一時間不發現金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處理不好就是「把錢留給國民黨來花」,不管這是不是蘇貞昌後來決定發錢的思維,但是如果預算有餘裕就寧可在自己人任內花完,將在野黨當成外人,這不但沒有國家的延續性,更無異於殺雞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