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正煌自訴林智堅碩士論文違反著作權案2023/1/11首度開庭,距他在2022/9/29到台北地院提告林違反《著作權法》,已經104天。余以自訴的方式,可以避開檢察官,不受偵查不公開的限制,得以閱卷,知道林智堅怎麼答辯,等於是在法庭直球對決。
不過,就在開庭前一天2023/1/10余在臉書發文指「黨,聯合公司要攻我嗎?沒關係,我不會更差了,要戰就來」,引人聯想。相對地,國安局長陳明通在2023/1/10晚間在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總預算案時,為林智堅喊冤說論文案絕對是「冤案」。(陳面對國民黨的提案表示,「報告院長,我還是要說明,林智堅的案子確定是冤案,明天法院要開議,所有證據(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國民黨立委)溫玉霞都看過,這就是一個冤案,在此說明,通過這樣的提案沒辦法接受。」)
2023/1/11開庭小智稱沒有動機抄襲,所以沒有認罪問題。林的辯護律師胡中瑋表示,「我們不認為台大學倫會的審定的報告,有證據能力,理由是學術倫理,對於抄襲的標準跟侵害著作權的標準並不一致,思想概念之抄襲違反學術倫理,但是不侵害著作權」;余的委任律師則以論文比對,有33處完全相同文字,主張林智堅抄襲事實明顯。
開庭時法官首先問他是否認罪?林答:「我的論文是以我2014年選舉做的內部民調、在老師陳明通指導下完成,我沒有動機、也沒有必要抄襲,當然沒有認罪的問題。」法官接著問怎麼寫論文?林智堅答:「meeting都在台北、在學校內陳明通的辦公室…撰寫在台北、新竹…在台北時都在學校寫,在新竹時不一定。」之後林智堅未再發言,全由律師代言。(小智對於法官所問如何寫論文,顯然答非所問,是有意要避開最核心的問題嗎?)
可見到的是:余是有備而來;小智的辯護則是我無罪,我沒有抄襲;陳明通則是為小智喊冤。本案還在司法訴訟的過程,我們自當從旁觀察,無需夾敘夾議。然而,此案從爆發開來迄今,通堅師生一再聲明小智的版本才是「原創者」,陳明通幫小智喊冤之後2023/1/12還特別發表聲明:余生2016/3/8寄給他的研究計畫以及最後的論文,在研究設計方面絕大部分皆來自前新竹市長小智當年2/1論文計畫的內容,只是余生增加一點文獻檢討並引註。讓人感覺到就是「一口咬定」余生的論文就是抄襲小智的內容。是小智冤?還是冤枉余生?
冤案疑點一:2022/7/5陳明通聲明:「…余正煌因為一開始寫的碩論計畫不理想,想換題目,他找上我的研究助理楊喜慧,我徵得林智堅的同意,把林智堅的民調資料給余正煌用,並建議他換題目寫林智堅,同時把林智堅當時初步寫的東西(前面幾章,尤其是研究設計)給余正煌參考,同時以口試委員的身分給余正煌一些寫作建議。」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