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數量聽起來非常驚人而偉大,因為核四2機組也不過是270萬瓩罷了,1700萬瓩比中火加大潭再加興達等三大火電廠還多哩。但遺憾的是蔡政府官員總是愛講裝置容量欺騙民眾,太陽能的裝置容量與實際發電量有相當大的落差,只要夜晚、陰天、甚至大晴天時飄過來一片雲,太陽能都「要休息」不發電,其實際發電量只有裝置容量的14%左右(這個數字一般稱為容量因子)。
也就是說,即使蔡政府真找到25500公頃土地種出1,700萬瓩的太陽能後,實際發出的電量只相當於255萬瓩電廠的發電量;如果以核電廠90%的容量因子計,這個電量相當於一個核四,或是「2個深澳電廠」的發電量。
蔡政府能源政策的荒謬性由此可見:台灣拿出「一個台北市」大(北市面積約27000公頃)的土地去種電,得到的電力只與蔡政府捨棄不用的核四一樣;而這個綠電還是時有時無、極度不穩定、又要再投資數百億拉饋線才能併入電網─當然,也比核電貴數倍。
在這個過程,台灣犧牲了多少:農田不見了,因為要種電;涵養水土的水庫水鋪上太陽能板,野鳥消失了;既是自然又是人文傳統的埤塘(桃園),填平了、涵養水源、調整氣候的功能不再;為了維護七股美麗的溼地、瀉湖,趕走七輕卻引來光電,那些黑面琵鷺恐難再安心度冬。
能源專家很早就告訴蔡政府,地小人稠的台灣,絕對不是發展太陽能的好地方;全球那些太陽能發電大國,無一例外是國土廣闊、土地資源豐富的國家,甚至不少有大片沙漠可廣種光電,並收其規模經濟之效益。但蔡政府執意推動的結果,就是這樣不顧一切、不擇手段、甚至不惜一切代價的找地種電,現在連墓地都難逃蔡政府的「獵地」。
坦白說,就現在實際情況看,不太可能達成找到2.5萬公頃種電的目標,顯然缺電風險高;但如果真能達成,那就是另一場生態與環境品質的災難。
當蔡政府的能源政策淪為被譏嘲是「請鬼發電」後,或許政府該反省、檢討那套能源政策,是不是「請鬼拿藥」;能源政策一旦錯誤,回首可能就是百年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