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請鬼拿藥後,從用愛發電升級為「請鬼發電」嗎?

2018-08-1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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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愛發電失敗後,新政策要在公墓架太陽能,被稱為「請鬼發電」。(風傳媒影像合成)

用愛發電失敗後,新政策要在公墓架太陽能,被稱為「請鬼發電」。(風傳媒影像合成)

這2天網路熱議的新政策是「公墓架太陽能發電」新政策,這個被嘲笑是由「用愛發電」變成「請鬼發電」的政策,其實顯現蔡政府能源政策的危機與局限,已經到了不顧一切、不擇手段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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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本周於部務會報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為配合2025非核家園政策目標,公墓土地「更有效利用」,未來修法後即可在「既有公墓內發展太陽光電發電事業」。內政部說這種作法能「促進既有公墓土地多元利用,並擴大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之規劃」。

政策一出,網路上聽不到有人為內政部的開放、促成土地「多元利用」而稱讚官員好棒棒,反而是取笑、嘲弄聲不斷─有人問陽光被遮掉拿去發電,底下的人會不會變成蔭屍啊?有人感嘆說:「死了也見不得天日」,更有人建議擁有大面積祖墳的高層率先響應安裝。

雖然內政部澄清強調,擬開放可用做太陽光電的公墓用地,都是利用既有的已遷葬完成且無需營葬的空地,並非開放未使用的土地,但顯然無效,而從內政部修訂的規定來看,此一辯解也仍有疑點。

內政部這個奇想是否能實現尚待觀察,因為傳統上的風水之說,是要祖墳墓地在能見光的「青山綠水」藍天之下,蓋了太陽能板變「蔭屍」的嘲笑當然與「用愛發電」一樣荒誕,但根深蒂固的風水觀念,就是第一道必須跨越又極難跨越的門檻。

而如果依內政部事後辯駁所說,要拿來作光電的是墳墓已遷移的公墓用地,目前各地方會大費周章把墳墓遷移的公墓,無一例外是較接近住宅與市區的公墓,這些早期在荒郊野外的墓地,隨著都市發展而成為民眾的「鄰居」,政府才會設法遷移。這些空地不少屬於郊山,許多政府是規劃為綠地、步道,現在內政部神來一筆全部要用來種電,未來民眾除了少了一些綠地郊山步道外,大概就是「舉目所見」,就是刺眼亮晶晶的太陽能板了。

此外,各地方公墓多半面積小又零散,以效益而言是否值得;過去業者其實就表達過:違建、墓地、廟宇「難處理、沒興趣」,這些地方多半無台電的饋線,電種了也送不出,總不成要台電在全台墓地都拉線吧?內政部最好有點專業評估再作。

當然,更實際又現實的問題是:這樣解決了台灣未來缺電風險了嗎?

依照內政部的說法,要找出2000公頃的墓地種電,其實,蔡政府已經找過「很多2000公頃土地」來種電了;如要找超過2000公頃的水域種電,還要找2000多公頃不利耕作農田種電,還有近2000公頃的埤塘、污染土地….等來種電。依照蔡政府規劃,最終是經濟部要盤點出25500公頃的土地種電,到2025年地面型太陽能發電達1,700萬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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