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伙房兵(食勤兵)並非如媒體人所言,得以知悉作戰配置或彈藥後勤運補等軍情,所備伙食均依經驗法則判斷量額之多少,並非從休假差勤人數而每日調整。食勤伙房勤務有其固定規律,其與部隊軍情或勤務執行並無甚大關聯。媒體人所言極盡浮誇,為博視聽吸睛效果,相比部隊常情已經差異甚大。
二膽小兵的逃逸事件,在我方應以法律相繩,亦應以政戰作為補救。接近中國大陸邊緣之駐地部隊,應該加強宣傳軍人逃逸之刑責,重點不在於逃脫至對岸,應該強調逃兵刑責與道德責難。二膽小兵即使選擇留置中國大陸而不返台,我方國防部應該趁此機會教育官士兵,不應該迴避軍人身分而做出害己損人之違法行為。
此前曾有馬祖駐地部隊弟兄公開於沙灘上留字,言明食勤運補之問題,東莒與西莒的運補問題與海象優劣當然相關,但是海象問題每年都會發生,軍方以海象問題卸責運補延滯,實屬無心擔負責任,也不認真檢討類案。馬防部司令不自請下台,須待何時?如果馬防部司令是可造人才,趁此時機另覓培訓職務,倘若是庸才,拔官換人剛好而已。國防部長或退輔會主委面對軍紀問題,逞口舌之快只是彰顯個人霸氣,收起老鄉調調,想起當官職責,若不能匡正軍紀擾亂,何以能提振部隊士氣。
中國大陸是否將二膽小兵送回,箇中涉及政治性考量與兩岸軍事對峙狀況,我方處理此案應該盡量單純化,不應該隨著任何政治性或軍事性炒作。二膽小兵的正式處置就是法律規範衡量,至於他個人動機到底如何,由於本人未到案,所有討論都是臆測,倘若臆測淪為認知作戰,對岸趁此機會吃豆腐而消費我方部隊心防,豈非小事鬧大而有害無益?
兩岸雖有軍事上的嚴重對峙,但科技進步、民風變異,此案難與林毅夫相比。此外,中共也無須藉由此案打擊台灣軍隊士氣,畢竟現在服役的軍士官兵,大部分為志願役,義務役延長為一年的效果尚未施行與全面影響或改變部隊組成。既然是志願役,並非不願役,二膽小兵逃逸事件即有不能說的秘密之虞。我方不能緝拿陳姓士兵歸案,對其行為動機也無法查證核實。
二膽小兵逃逸至對岸,我方應該大膽檢討外島部隊的內部管理與政戰作為。小兵逃兵是小事,大官卸責卻是大事,食勤運補平時都能出現異常狀況,戰時難道要吃土吞磚?食勤問題不能徹底解決,這才是最糟糕的事情。
*作者為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