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不了「拔管」的結,只能讓嗆聲公車繼續趴趴走
最後,監察院既已對教育部和台大提出糾正案,那該怎麼辦呢?有幾個例子可以為教育部和台大參考:
第一,就在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大的同時,也通過另一位監察委員所提就吳茂昆於東華校長任內,四年請差假五百六十三日、違法請公差一百零六日、兼職未經教育部核可等,對東華大學的糾正案,上個月監委已經就相關情節彈劾吳茂昆並送公懲會,東華大學能怎麼辦?只能如監委之言,繼續檢討改進之。
台大循例辦之可也,總不能把另外八成教授解職吧?
第二,今年三月,監察院就陽明大學校長案就已經糾正教育部,因為教育部擴張函釋開大門,讓副教授(相當教授)得以遴選校長;當時台大陷入「卡管」爭議,管中閔兼獨董風暴剛起,監察院特別在這個糾正案中點出教育部有兩套標準!結果呢?教育部照發聘且言明當選人郭旭崧「可以續任」,再提醒一下,郭旭崧在遴選校長時同樣獨董、審計與薪酬委員三職同兼且未揭露。
教育部能怎麼辦呢?郭管待遇顯然有別,教育部咬著牙要聘郭旭崧,大概也會咬著牙繼續不聘管中閔,台大呢?八成教授兼職在前和校長遴選案無關,繼續檢討改進之,台大校長遴選案程序既無違法,依然沒有重啓遴選的道理,僵局還是僵局。說到底,監察院這個糾正案唯一的作用是,讓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羅智強「拒投民進黨,台大有校長」的「嗆聲公車」,還能繼續趴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