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蕩的政敵即使在政治觀點上有強烈差異,依舊有合作的可能性,但總統以及很多中國政治人物似乎都沒有這種觀念…,在政治上與國家領導者意見相左,在『這裡』被混淆成對國家不忠、甚至是叛國。這種缺乏對於個人獨立性的欣賞,恐怕會繼續帶來麻煩。」─(古德諾,一九一三年)。
古德諾是美國霍普金斯大學第三任校長,在出任校長前他受聘為中華民國政府的憲法顧問,當時的中華民國─中國─南北分裂,北洋政府袁世凱想稱帝,國民黨居多數的(北洋)國會想搞內閣制,南方孫中山的廣州政府則蓄勢討袁,他觀察中國民情政情後寫信給美國友人(推荐他出任顧問的卡內基基金會)說,「我必須承認,我並不相信這部憲法有多麼重要,因為中國人根本不會實踐他們採用的任何一部憲法!」為此,他企圖在盡量適應中國人的歷史與傳統背景,調節並擴大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結果卻被袁世凱用來為其復辟背書,當時《華盛頓郵報》用社論批評:「很難相信美國學者居然會給這麼一個支持中國君主制的建議。」《洛杉磯時報》則直接質疑他:「歷史課是倒著學的吧?」
這是歷史的喟嘆也是嘲諷,一百零五年過後,證明他真說對了,「中國」─走了一百多年,中華民國人民共和國建政伊始,早在七十年前也就有了「憲法」,依舊未曾真正「實踐」。
中國不曾實踐憲法,台灣忘了法治
當年的「中國」─中華民國,敗退台灣後算是行憲了,但隨即有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不要說政敵,即使異議者亦以叛亂罪處置;直到蔣經國晚年的政治開放,直到李登輝主政後的一九九一年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廢止臨時條款,另訂「憲法增修條文」,真正符合「民主」憲政秩序算是裁衣重製後建立;然而,古德諾又說對了,不論承不承認台灣人是中國人,根底裡的還是傾向行政權(掌大權的總統),而非制衡佔上風的立法權。
更難堪的是,三次政黨輪替之後,台灣竟像百年前古德諾口中的「這裡」,對待意見相左的政敵,愈來愈冷酷,李登輝時代還念茲在茲扶植在野黨(民進黨),不惜分裂國民黨;陳水扁時代選舉動員再厲害,卻也不忘與在野領袖(國親兩黨)高峰會;馬英九時代呼籲對話不可得,至少還有一次辯論,一次高峰會(和蘇貞昌);蔡英文兩年除了開開心心與馬英九政權交接,「朝野對話」這四個字彷彿成了「歷史遺蹟」,堆滿了塵埃,她是拂都懶得拂,「轉型正義」成了她的推土機,一路推倒國民黨和她想像的附隨組織,就像古德諾的觀察和預示:「這是他們的天性,他們根本沒有法治國的觀念。」只要司法院大法官拖著賴著, 任何對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的批評,她都可以置若枉聞,拋諸腦後,當然不會思索她所清算的國民黨,和二二八的國民黨、白色恐怖的國民黨、兩蔣的國民黨有什麼不同?李登輝主政下的「寧靜革命」算是被她一把掃進歷史的塵埃中,不知何時就將成為灰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