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成立以來,爭議從來不少,但像陳耀祥主持下這般「丟臉」者,實屬特異。這是民進黨蔡政府硬「坑」的,也是NCC自找的;「丟臉」的兩件事:一是鏡電視審查案再延,二是中央撤照案遭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仍可上訴),兩件事其實是一體兩面,正是 NCC仰承上意,行政不獨立的具體表徵。
NCC裁罰中天十連敗加一,公信力被摧毀
首先,「奉旨處理中天」,早在二0二0年總統府流出的密件電郵即已揭露,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蘇貞昌曾經為台數科案(准照後又撤銷),找陳耀祥「訓話」,陳耀祥當時未被撤換,電郵內容揭示「這可能是因為院長也只認識陳耀祥,訓話後也認為陳會聽話」,密件也分析NCC新任委員中,有兩位「偏綠」,「可以配合處理中天」。事後印證,中天果然一再遭罰,終致二0二0年十一月不予換照,一個月後關台轉站Youtube。
尷尬的是,NCC裁罰中天的行政訴訟官司,兩年之內接連十敗,意思是,NCC據以做為不予換照的基礎已經動搖,二0二三年五月十日,NCC迎來「第十一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中天勝訴,NCC原處分(不予換照)撤銷,就中天換照申請案,「應依本判決之法律見解作成決定。」中天是否因此可以重新獲照,還未能定論,照北高行政的「法律見解」,撤銷NCC原處分的理由是NCC任意以行政規則更換審照評分標準,足以影響其結論,換言之,北高行政的判決意旨是 NCC應該重新審查,以公平的標準備審定中天是否可以續照。
此外,畢竟此案猶可上訴,官司打到最高行政法院,結果如何仍難逆料,但不論結果如何,執意干預媒體的蔡政府都是受傷的一方,若上訴最高行仍判決NCC敗訴,毫無疑問,十二連敗的紀錄將徹底摧毀這個獨立機關存在的正當性;若判決中天敗訴,還是難免有司法不公的譏評,因為最高行的院長是蔡英文總統的表姐夫,這樣的「定見」對蔡英文、對最高行院長,都未盡公平,但却無可避免,這是蔡英文治下獨掌人事權,並累積太多無法讓人心服口服的案例所致。
所謂「出來混,總是要還的」,蔡英文任期結束前,就是算總帳的時刻。府院插手「處理媒體(中天)」的那一刻,就註定她要為自己的錯誤決策付出代價。
中天如此,鏡電視何嘗不是?處理中天的同時,尚未拿到執照的鏡電視,也曾志在搶進原中天的五十二頻道,最終讓公廣集團的華視上頻。
姚人多盛讚裴偉,足證兩鏡未切割
「高層」介入中天換照,已經爭議滿天,却依舊插手鏡電視申照,唯一的解釋只有一個,民進黨蔡政府相信媒體是統治不可或缺的一環,執照成為控制媒體的合法的管制手段;鏡電視獲得執照一年五個月,爭議從未斷過,前總統府秘書長、《鏡週刊》特約總主筆姚人多,臉書發文三千字,力挺鏡電視創辦人裴偉,盛讚裴偉才華高、文筆好、歌聲美、做菜佳、能扛壓、不管他…,簡直就是獨步台灣的媒體聖賢,姑不論姚人多的讚詞是否溢美,裴偉是不是今之媒體聖賢,都和鏡電視案的審查無關。姚人多疏忽了最重要的一件事,NCC准照的附附款之一,就是鏡週刊要和鏡電視「切割」,從財務、人事到管理,姚人多一句「裴偉加油」,套用監督此事不遺餘力的立委陳琬惠的說法,就是正足以印證兩鏡並未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