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修中央銀行法、建議動用央行外匯存底成立主權財富基金,此事不論從型式、理論或是實質、政治或是經濟等不同觀點看,客氣的講就是:尚有不妥需斟酌之處;直白講就是:糟糕又會遺禍未來的主意;主權基金的議題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捲土重來,希望立委以後別再提出如此「令人驚嚇」的提案。
在野立委鑑於台灣擁有龐大的外匯存底,但其運用效益與獲利不高,而國外不少國家都成立主權基金,到全球投資,不僅獲取更高的報酬率,也延伸影響力,甚至可藉此進行策略性投資、得到關鍵技術,因此提案提撥10%外匯存底成立主權財富基金。
先簡單說立委提案的「不通」之處。立委提案的思維非常簡單,就是看到央行手上有5500多億美元,覺得政府手上掌握這麼多資金卻不能賺更多錢、發揮更大效益,非常可惜,所以要「提撥10%外匯存底成立主權財富基金」。
但不論從理論或是實務看,外匯存底都不該、也不能是政府可以任意支用的錢,外匯存底都有相應的負債,而投資一定是有賺有賠,即使是成立時間長、名聲最響亮的星國、挪威的主權基金,也曾出現虧損。更且各國主權基金資金來源各有不同,但都不會是由外匯存底直接撥用。
央行從前任總裁彭准南到現任楊金龍,堅決反對直接從外匯存底撥用幾近「抵死不從」,倒不能說是「舊思維、保守」,而是外匯存底確實不宜當成創投資金,直接撥用拿去到處投資。
再者,立委透過簡單的修訂中央銀行法,就想「生出」成立主權基金的法源,在型式也有問題,如果真要成立主權基金,這是一套完全新的制度,涉及的資金來源、負責的單位、投資決策、甚至利益(或損失)的責任歸屬等,都該考量清楚、以法令明文規定,靠著一、二條央行法的修改就想「生出」主權基金,顯然輕忽、大意了。
從政治與經濟上看,更該問、想清楚的是:台灣需要再交出這麼多資金、資源給政府掌控嗎?
蔡政府執政7年多以來,把更多資源與經濟、投資權力及利益,都收在政府手上,成立如台杉投顧、台農發公司、千億產創基金,還有大家早已朗朗上口的各種國家隊,當然,更少不了那些表面上完全民營開發商為之,但實質其獲利多寡、能否入選,幾乎僅為由政府部會與政策決定,綠能是其中的佼佼者,台南為了光電利益「開了88槍」應該說明了一些事吧。
依照民眾黨的統計,蔡政府7年來成立30多個國家隊、10個專案辦公室,但「缺乏有效監管,又疑似放任廠商圖利,反而造成弊案叢生」。而且,別忘了原先就在政策手上控制中的各家「民營企業」,這些早已釋股民營化、政府持股不到一半、甚至都掛牌上市的企業,不論是金融業的8大行庫或是華航、陽明等運輸業,或是電信3雄龍頭中華電信,政府仍擁有絕對的控制權,過去已有相當長期是以尊重專業、減少干預為基調。
但蔡政府改變了這個基調,政治干預、政治酬庸越來越嚴重,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直接把行庫首長叫去訓話、指點,綠營敗選政客紛紛轉進到這些企業體系中,看看日前爆發的合庫AMC董事長蔡見興的案例:一名與金融從無淵源更無專業的地方政客,一朝因酬庸任命為金融單位董事長,可以如此堂而皇之把公股銀行變成自己家族金庫,任命自己兒子、外甥、小三、親信子女任職,放款數十億的「裙帶貸款」,。就知道這個體系、這種任命,可以腐敗、濫權到什麼程度;台杉投顧也被譏為成為「綠二代」的最佳就業機會,發基金募資也幾乎都找公營行庫,有如從行庫搬山上百億元。
所以,政客、民代、社會、還有民眾,都該想想這些事情,再問一聲自己:如此政府、這般政客,我們還要再搬一座金山、銀山給他們掌控、運用嗎?縱然不到「開門揖盜」的程度,但也相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