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部暴雨造成許多地區嚴重淹水,水利署檢視災情後指出,嚴重淹水地區累積雨量動輒高達4、500毫米,已超過100年重現期,遠超過目前區域排水僅10年保護標準的承受能力。
水利署強調,全台區域排水的保護標準已從2年提升為10年,優於許多先進國家,但是面對氣候變遷愈趨頻繁的暴雨,現在的區域排水還是無法抵禦,因此水利署已經著手以「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為思考方向,提高各縣市承受災害的韌性。
目前區域排水保護標準 僅10年重現期
水利署2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台灣對於各縣市區域排水所規劃的保護標準,是10年重現期,換算成累積雨量,視各地情形,從100多毫米到300多毫米不等。
以高雄市美濃地區排水系統為例,保護標準10年,所能承受的降雨量是349毫米,但這次熱帶低壓所帶來的雨量卻是637.5毫米;此外,台南市安順寮排水系統10年的保護標準,換算成所能承受的降雨量是283毫米,但是安順寮排水卻累積了677毫米。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嘉義市,以八掌溪支流排水為例,10年的保護標準是137毫米,但所下的雨量卻是589.5毫米。
水利署表示,這些區排如果要能承受這樣的雨量,必須是超過100年重現期的保護標準,才不會造成淹水。
「保護標準要提升到100年,預算將是天文數字」
外界質疑,近年來政府投入龐大的治水預算,何以這些區域排水的保護標準只有10年;對此水利署解釋,在政府投入治水預算前,各縣市區排的保護標準其實只有2年,把保護標準提升到10年,是從民國95年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開始,而全台各縣市區域排水系統共1673條,中央及地方攜手合作陸陸續續做了12年,才一步一步把區域排水的保護標準從2年提升到10年。
水利署強調,如果要把保護標準提升到100年,所花費的治水預算將是天文數字,耗費的時間也不可想像。因此,目前已著手以「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為思考方向,提高各縣市承受災害的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