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或許自信於他對行政法的理解,在他之前處理無果的兩任教育部長潘文忠和吳茂昆,或者均非法學專業,但不要忘了部內還是有法規部門,遑論為了拔管,教育部上窮碧落下黃泉,找盡部外專家學者舉行「跨部會(拔管)專案會議」,能讚空子的全讚了,只敢言之鑿鑿有瑕疵,未敢明文要求蔡明興解職,何以故?不是潘吳都是笨蛋,而是於法無據!一旦落筆公文書,就是白紙黑字的干預大學自治。
潘文忠是拖著不發聘,吳茂昆是退回要求重新遴選,葉俊榮是要求重啓半途遴選,有更高明嗎?管中閔兩階段三次投票都過半,最後以三票之差勝出,換言之,蔡明興那一票根本不具關鍵作用。事實上,教育部抓著遴選的迴避爭議不肯發聘,台大從年初到八月,也重新召開遴選委員會,或徵詢每一位遴委的意見,絕對過半認為這一票並不影響遴選結果,也都回報教育部,葉俊榮上台後沒新招,還是要遴委會重開,正值暑假,遴委會逐一詢問回函教育部,以「十五比五」的差距,再一次確認遴選結果不受這一票影響。葉俊榮的反應是:「未開會而單以『聲明』呈現,並沒有確切釐清程序瑕疵的疑慮。」正所謂欲加之枷鎖,何患無辭,遴委會早在一月底就重開會過,教育部翻來覆去要台大遴委會做相同的事,只有一個功能:維護部長的官威和臉面。
可笑的是,葉俊榮還能在聲明中堂而皇之表示,行政院訴願會多次催促教育部就台大提出的訴願案,提出答辯,而他迄未將已經準備好的答辯書送出,簡單講,他倚仗的不是依法行政─既不是依法聘任也不讓台大依法尋求司法救濟,而是嘴角生波的「溝通」,即令如此,他還是和前兩任一樣,講不出台大遴選委員會到底違了什麼法?要台大重啓遴選的依據是什麼?
最諷刺的是,葉俊榮以監察院糾正案為自己的「行政干預」背書,巧不巧就有幾乎類同的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糾正案可以對比,教育部三任部長對陽明與台大的差別待遇視而不見,堂而皇之回函主張大學法優於行政程序法,陽明大學校長遴選要回到大學法和校長遴選辦法,兼獨董未揭露的郭旭崧不必停職,而台大校長遴選却拽著董事揭露問題不放,對已當選的管中閔堅持不發聘。為什麼會有如此巨大的雙重標準?只是因為郭旭崧曾為民進黨政府的疾管局長?而管中閔却偏偏是國民黨政府的國發會主委?
張景森加碼「抹紅」,證明蔡明興不是「鐵票」
過去九個多月以來,民進黨是用什麼樣的「大刑」伺候管中閔?從學術論文、赴中授課、到兼獨董,從民進黨立委連署要求教育部不發聘、監院調查、跨部會普查(赴中)到專案會議,甚至北檢偵查,就在葉俊榮發表聲明舉行記者會前,還有退休教授賀德芬等要求管中閔不能就任就下台,更要教育部解除代理校長郭大維職務,這是什麼邏輯?管中閔根本沒上台何來下台的問題?「拔管」不成就「掀郭」這又是哪門子道理?大學校長不是縣市首長,出缺由中央派代,根據台大組織規程,校長因故出缺由職務代理人代理校長職務,代理校長也有職務代理人,怎麼也輪不到教育部派任或解職。偏偏葉俊榮對這些教授的呼籲「感到溫暖」,至於絕大多數要求依法聘任的呼籲或抗議,他是聽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