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可以反對特偵組,不宜反對國會調查權
第四,藍白立委可以磨刀霍霍揚言調查過去八年的「弊案」,不過,立法委員主要職權在審查法案預算,監督重大政策,「調查」實非國會主業,不論是院會或委員會決議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都是「專案調查」,換言之,是就具體個案的調查,而非泛論式的大小通吃,事事能查。對藍白立委而言,拿到國會調查權只是第一步,而且是猶在未定之天的第一步,與其拿「特偵組」這個名號,鼓動民眾對過去「疑似弊案」之不滿,更重要的是,慎選個案,建立國會調查權的社會信賴,否則就會像柯文哲還沒搞清楚國會調查權要查什麼案子,開口就先反對語意不清的「在野特偵組」,這對才出爐的國會調查權,不啻是一記重拳。
柯文哲可以反對特偵組,却不宜反對國會調查權,畢竟這是民眾黨團合力強推的國會職權,做為政黨主席,他可以要求黨團立委慎選個案,却不宜直接把手伸進國會;立法院要成立調查小組或委員會,沒有院會或委員會多數立委支持,就沒有成立的可能,國民黨想查什麼案子,沒有民眾黨立委呼應,就不可能成功,從這個角度看,民眾黨八席立委想查什麼案子反倒舉足輕重,柯文哲泛論式表態(反對)或未來個案式表態,都屬輕率之舉。
國會改革法案,走了三十年,朝野立委應該嚴肅面對「立法院成為正常國會」的重要一步,不論是對國會調查權或藐視國會罪都應審慎為之,民意支持立法院擁有充分的調查權,却未必支持立法院亂查一通,民意討厭官員盛氣凌人,動輒與立委惡言相向,却也未必喜歡立委無理取鬧,真搞到官不聊生,民主政治難免喧鬧,有時極端,但民意還是有一個衡平的準據,擁有權力,更要講究姿態。